■今日视点
广东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从今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
(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员工的工资来自企业,所以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看似主要应是企业承担起更多责任,但我认为,实施“工资倍增计划”,无论是政策推动还是实质性让利,都应当是由政府来充当主角。
政策推动自不必说,在实质让利方面,政府应该为企业减轻税负,以提高其支付更高水平工资的能力。除了以上这些针对企业的举措之外,实施“工资倍增计划”还需要政府通过减税、退税、提高基本社会保障水平等方式,对广大劳动者与国民直接让利。尤其是在整体物价上涨较快,包括住房在内大宗物品消费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可以也应当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税率,在公民购买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品时予以退税支持。同时通过健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基本社会保障力度,来减少劳动者在医疗、教育等领域的资金支出,从而达到间接提高劳动者工资的目的。而这些,显然都属政府理当承担的社会乃至法定责任。
反哺纳税人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题中之义,加之当前各地税收增幅远高于工资增幅很普遍,所以实施“工资倍增计划”,政府理应承担更多责任,成为让利的主角。(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