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朋友偷开出去兜风,结果撞死了人,让车主高强没有料到的是,死者家属把他和朋友一起告上了法院,提出了总计近14万的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车主的高强没有尽到保管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专家说,此案给有车一族提了个醒,妥善保管车辆,以防麻烦上身。
车祸后才知朋友偷开了车
高强是个生意人,去年5月8日中午,他和郭刚等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席间,高强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邀请他去谈事。考虑到朋友有车来接他,高强没有开走自己的车。
高强离开后不久,郭刚发现了他落在桌上的车钥匙。
“我们开他的车子去练练手吧,回头再还给他,反正这么熟了,他也不会怪我们的。”郭刚抓起钥匙对另一个朋友说。
虽然郭刚并没有驾照,但是凭着多年来的“感觉”,车子还真被他发动了。
下午2点多钟,郭刚开车到了江宁区横溪镇丹阳桥路段,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试图超越一辆三轮摩托车,超车时两车相撞,摩托车上的一位老人死亡。
直到警方上门,高强才知道朋友用自己的车闯了祸。
“与我无关,干吗告我”
去年底,郭刚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江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遇害老人的子女随后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高强作为车主也站上了被告席。
事情到了这一步,高强非常诧异,他觉得车子虽然是自己的,但并不是自己开车撞的人,况且他也并不知情。“我对这件事前后经过什么都不清楚,所以我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法庭上,高强为自己辩护。肇事者郭刚也作证,称车子是自己偷偷开出去的,与高强无关。
一时疏忽 背上巨额赔偿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刚在没有取得驾照的情况下开车发生车祸,而且事发后驾车逃逸,是引发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法院酌定郭刚负70%的民事赔偿责任。高强虽然不知道郭刚开了他的车子,但因为他对车辆保管不善,所以他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6万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郭刚赔偿70%,即5万元,高强对郭刚承担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考虑到死者家属精神上受到较大损害,所以法院对3万元精神抚慰金予以认定。因郭刚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由高强赔偿受害人家人精神抚慰金3万元。
如此一来,如果郭刚拿不出被判赔的5万元,高强就得承担全部8万元的赔偿。
[说法]
若是被偷走的 车主不担责
自己的车子被人偷偷开走,出了交通事故,为什么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呢?相信很多人都对此有疑问。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俊认为,从法律上讲,车主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如果高强尽到了注意或管理义务的话,他是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比如说,如果高强的车钥匙是被偷走的。
刘教授认为,在此案中,由于高强疏忽大意将汽车钥匙丢在了桌子上,使得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郭刚轻易获得钥匙。因为高强没有保管好钥匙,所以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所以他要对这个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高强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但从法律上来讲,实际赔偿者应当是肇事者,高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郭刚追偿,如果郭刚不给的话,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刘教授说。
[提醒]
管好你的车 否则很危险
刘教授表示,高强虽然被判连带责任,但他的驾照不会有不良记录。“其实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对的,体现了法律的精神,也告诫社会上的车主,要妥善保管好车辆和钥匙,”刘教授说。
如果一定要说对高强有什么影响的话,可能是他的车辆存有理赔记录,保险公司依据自己的规定,可能在来年续保时会提高他的保费。
刘教授特别提醒说,如果车主疏忽大意让别人把车子开走,可能面临很大的风险。(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