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朋友偷开你的车 出了事故你得赔
· 网络版“许霆” 利用网站漏洞狂偷点卡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7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网络版“许霆” 利用网站漏洞狂偷点卡
  张小明(化名)发现了腾讯财付通网站上的漏洞,他只用付一张游戏点卡的钱,就能得到几十张游戏卡的卡号和密码。他把这些卡销售出去,短短几天,就获利15000余元。从情节上看,此案与许霆案异曲同工,一样是对方的程序出了问题,但他犯罪的本质没变,还是被判了刑。

  一个发财的好机会

  张小明才17岁,初中学历,苏北人。两年前来到南京,一直想找点活干干,好挣点钱补贴家用。但他实在没什么本事,而且还是未成年人,没有单位愿意要他。

  于是,在南京的张小明迷上了上网打游戏,还因此认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但是,上网打游戏也是需要钱的,这些网游开发商早已瞄准了网民的心态:要想成为游戏里的英雄,必须花钱买他们提供的道具。这又加重了张小明的负担。

  一天,他听朋友讲,腾讯财付通网站上出现一个漏洞,可以免费得到游戏点卡。张小明暗暗记下朋友的话,上网一试,果然行!

  按照正常程序,点击一次“确认购买”,购买一张游戏卡,面值50元,购买成功后,网站会从他的银行账户里扣除相应费用。但由于网站程序出现漏洞,张小明多次点击“确认购买”,每点击一次,就能获得一张游戏卡,而无论点击多少次,钱却只被扣一次。

  第一次,张小明没敢多点击,花了50元“买”了10张游戏卡,随后又在网络上把这些游戏卡卖掉,赚到了一笔外快。后来的几天,张小明点击购买就没有谱了,到案发的时候,他已经获利15000余元。

  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刑

  张小明被抓了,他涉嫌的罪名是盗窃罪。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法院指定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庭审中,张小明和他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两个辩护理由:

  第一:张小明的本意是“购买”游戏卡,而且他确实是付了钱,但因为网站程序本身出了问题,才多给了几张游戏卡,这与盗窃罪名中的“秘密窃取”是不相符的,不算盗窃行为。

  第二:张小明获得的是游戏卡的卡号和密码,只是一串数字而已,并不是什么实物,这对网站来说,并没有实际的损失。所以建议法院从轻处理。

  南京市鼓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程序漏洞,虚构付款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的是诈骗罪,应当予以惩处。但考虑到张小明是未成年人,法院决定从轻发落,判处张小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通讯员 黄涛

  快报记者 朱俊骏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