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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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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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争房产 冒出两份互证遗嘱
  母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子,成了四兄妹亲情破裂的导火线。为了不让姐妹分到财产,两兄弟拿出了两份遗嘱,相互给对方做证明人,证明母亲答应将房产的一半分别给他们。

  闹意见的兄妹四人都已经50多岁了,去年年初,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总面积达100多平米的房子。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小妹江妍和二姐江红来到大哥家,商谈如何处置这套房子,不料,大哥江亮和三弟江海还没等两人说完,就说这房子没有姐妹两人的。双方话不投机吵成一团。最后,兄弟俩将她们赶了出来。

  此后,两姐妹好几次去协商,但每次都以吵架收场。“没想到母亲死后不久,两个兄弟就翻脸不认人了。”两姐妹郁闷不已,将他们告上了法院,要求析产。

  法庭上,江亮两兄弟为了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分别拿出了由他们代书、母亲签字的两份遗嘱。“现将房子的二分之一给江亮。”一份遗嘱上写明,继承人是江亮,证明人则是江海。同样,江海的那份代书遗嘱上的证明人是江亮。

  对于这两份相互证明的遗嘱,两姐妹都认为不可信,“两个人都是受益人,怎么能在遗嘱上相互证明呢?”

  鼓楼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江亮、江海所提供的两份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所以不予认定。

  今年年初,法院一审判决四人各自继承房屋的四分之一。(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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