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过,邻里之间打官司的也不少,特别是装修、卫生间漏水、楼顶楼道公共部分占用等事端,极易引发邻里纠纷。法律人士表示,《物权法》实施以来,相邻关系纠纷更加有法可依,邻里纠纷的处理也更加公正合法。
渗水引起诉讼大战
张辉住在李大妈家楼下。2006年6月,张辉发现卫生间顶渗水,揭开吊顶一看,上面挂满了水珠。张辉认为是李大妈家造成的,便去找她。
张辉说:“她一口咬定跟她没关系,这让我们很无奈。”双方的矛盾愈来愈深,多次发生争吵,还惊动了110民警。一个月后,李大妈的儿子李明发现母亲家的电闸常被拉断,他发现是张辉干的,经过一阵厮打,李明的右手小指骨折,张辉则头部受伤。
去年10月,张辉率先将李大妈诉至法院,要求李家及时维修卫生间渗水地面,停止侵权。此案刚开庭,李大妈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张辉就谩骂自己的行为公开道歉。张辉立即提出了反诉,然后又起诉李明,要求李明就谩骂、打人一事赔礼道歉。
至此双方一共提出了四次诉讼。李明的小指骨折,他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张辉认为自己也被打伤了,他又提出反诉。
至此,双方一共提出六次诉讼,堪称诉讼大战。目前,这一系列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解析:邻居要提供维修便利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岩律师认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从本案来看,邻居有提供维系便利的义务。
顶楼住户强占楼顶
这幢楼有三个单元,中间为7层,两边为6层,中间的6楼和7楼为跃层。跃层住户王军装修没多久,楼下的住户李亚就找上门来了。原来,李亚家的墙壁开始渗水,他怀疑是王军装修造成的。李亚同时发现,王军私自在墙上开了一道门。这样,楼顶就成了他家的“后花园”。
李亚要求王军解决渗水的问题,并把私自开的“后门”恢复原状。王军一口咬定渗水不是他造成的,还说:“我开个门到楼顶看看风景,这个权利都没有吗?”但是李亚看到,王军竟然在楼顶铺地砖、排水管,俨然一副要占为己有的架势,渗水肯定也是破坏楼顶造成的。
两次协商不成之后,李亚把王军告上了法院。他认为:“王军私自打了一道门,并在楼顶铺地砖、排水管,已经影响了我家的安全,造成了我家渗水,所以他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经法院调解,王军同意把门恢复成墙壁,把楼顶恢复成原状。
解析:公共部分不能独占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唐岩解释:“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商品房购买者可以获得三项权利:单元房所有权;公用部分共有权,包括楼道、楼顶、电梯、公共绿地;小区的管理权。三种权利统一起来就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楼顶作为业主共有的部分,当然不能一家独占。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