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该给重大案件调查一点空间
■今日视点
民意有时能推动事情的解决,帮助真相的获得,但如果民意本身过于焦虑,却也会适得其反。
这两天发生在上海和杭州的两起恶性凶案,焦虑的民意已经给警方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警方仓促给出的初步调查结论出现了诸多硬伤。
在上海恶性袭警案中,警方在案发当天就初步给出了“凶手因偷车被处理进而报复警方”的调查结论,但在随后的几次通报中,“报复行凶”的初步结论已经被撤下,取而代之的是谨慎的“行凶动机不明”。(7月2日《新京报》)
而在浙江体彩中心办公室主任遇害案中,警方给出的初步结论是“此案与彩票无关”,凶手是寻网友未获因争执行凶杀人。
(7月2日《中国新闻网》)
但这个初步结论也没有足够说服力,网上的质疑声比比皆是。7月2日的《都市快报》更是报道,凶手刘某每个月都要花五六百元买6+1体育彩票,这更加剧了人们对“此案与彩票无关”结论的怀疑。
两起案件中,警方的初步调查结论之所以与民意猜测产生巨大落差,固然是因警方未能谨慎发布调查结论,但焦虑失措的民意对案件调查的贴身紧逼,也是警方动作变形的重要原因。两起案件影响都很大,已经越来越习惯于信息公开的人们,迫切想知道案件成因,这可以理解。但信息公开的真义是整个调查过程和结果公开,有了过程的公开,真相浮出水面是水到渠成的事。但从很多网民的留言来看,他们对过程公开并不是很在意,反而对结果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渴望——上午血案刚发生,很多人恨不得下午就能等来符合自己猜测的调查结果。两起案件令人错愕的初步调查结论,很大程度上恰恰是警方迎合民意的结果。
但我们知道,案件调查是有其自身规律的,如果调查为了应付焦虑民意而强行提速,就很容易出现类似于上海警方调查结论前后矛盾之类的现象。这样的结果,无法满足民意期待,反而会进一步加剧人们的怀疑。
“从重从快”,本质上是背离程序正义的,也有违案件调查的客观规律。对于警方来说,如何在汹涌的民意下处变不惊,按既定节奏展开调查,的确是一个重大的考验。而对于已经逐渐习惯于信息公开,并且有着较充分表达权的民众来说,如何在重大案件面前克制自己的情绪,给警方的细致调查足够的空间和时间,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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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近乎疯狂的残忍行为,已不能简单地用“行凶”两字来解释,事实上,他是在反人类。当一个人的性格缺陷已然形成,生活环境就只是一种催化剂——在很多时候,一些性格孤僻者将生命中的阴影无限放大,乃至仇视一切,继而仇视束缚他肆意宣泄的法律和道德。这其实是一个病理学问题,而最终的病理则使人沮丧——恶是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
那就没办法了吗?非也。在我国,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问题一直未受到足够重视,很多类似杨佳这样的心理疾病患者,亲人难以成为其倾诉对象,众多社会机构也不是他们排遣的渠道。这种缺漏,放大了极端心理病变的风险。(高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