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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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半个月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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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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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半个月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外地来宁的小王打来电话咨询,他想辞职,老板不肯。老板说:“你才干了半个月销售工作就要走,工资别想拿。”

  值班律师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小王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可以达到辞职的目的。同时,单位应当支付给小王半个月工资,以及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销售提成。否则小王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今日在线]

  9:00-11:00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 曹中伟

  14:00-16:00 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 张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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