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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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低保标准 下月提高至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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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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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下月提高至330元
  物价上涨较快,已经影响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7月1日起调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提高到330元,农村不低于180元。据悉,南京以后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70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

  城市低保上调30元

  这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调整如下:原十区(六个城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大厂区、原浦口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00元提高到330元。江宁区、原江浦县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不得高于原十区标准;原六合县、溧水县、高淳县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40元。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也在年内适时调整,原六合县从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溧水县、高淳县从每月150元提高到180元,其他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不低于平均每天一美元。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鲍意华表示,按照要求,到2010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70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

  低保标准提高后,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体可以新纳入低保。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张顺翔表示,目前全市有14.23万城乡低保对象,预计标准提高后,会增加5%左右的低保对象。而低保边缘户也会有所增加,现在低保边缘对象有15万人左右,估计也会增加5%。

  临时物价补贴适时发放

  今年以来,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带来不小影响,4月份,南京及时启动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向全市14.23万城乡低保对象、1.1万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补发了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共计900万元;5月份又发放了4月份的临时生活补贴,计302万元。

  鲍意华说,5月份CPI上涨7.7%,也符合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条件,近期就会发放到位,而6月份的补贴要等当月CPI出来后才能决定发不发。7月份低保标准提高后,临时补贴当月停发,何时发放要先观察7、8、9三个月的CPI,如果连续三个月CPI涨幅超过3%,在10月再次启动联动机制。

  “现在物价涨得这么厉害,发钱还不如发东西。”面对不断涨价的柴米油盐,有些低保户提出建议。张顺翔表示,目前民政部门还是会考虑发放现金,因为买什么都方便,各个区、县有慈善超市,低保户也可以买到便宜的生活用品。随着全市低保政策的完善,今后也会考虑将把发放实物补贴制度化。

  快报记者 陈英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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