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夜里下班回家,不料刚回到小区,就迎面奔过来一条宠物犬,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咬伤。其后,因需接种狂犬疫苗,孕妇考虑到胎儿的安全,不得不进行了流产手术。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该孕妇将狗主人告上了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因调解无效,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下班回家被狗咬伤
说起2008年4月18日那个晚上的不幸遭遇,家住浦口区江岸水城的吴小姐一脸痛苦。
当天晚上9点35分左右,吴小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小区,可就在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突然奔过来一条小狗,冲着我汪汪叫,随即对着我的腿就是一口,我瘫坐在地上,这时同一个小区的张先生和陈女士走了过来,说这狗是他们家的,明天带我到医院打狂犬疫苗。”
“回到家中,我丈夫知道我被狗咬了很生气,当即找到张先生夫妇交涉,当晚10点半,我们一起到了医院。”吴小姐说,“医生说我已有30多天身孕了,如果打狂犬疫苗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风险。”
接种疫苗做了流产
顿时,吴小姐陷入了痛苦,最后,“考虑到医生的建议,我决定放弃这个孩子,可我们双方的父母却一致反对,主要原因就是我体质不好,如果放弃,将来可能就怀不上了。”
“我一直在流产和留下小孩之间徘徊,越咨询越绝望。”吴小姐为此极度郁闷。经过再三考虑,吴小姐在接种狂犬疫苗期间,含泪做了流产手术。
告上法院索赔2万
“张先生夫妇在小区里不拴狗链,狗肆意乱跑,才造成了严重后果,他们应该对我作出赔偿”,吴小姐与张先生夫妇进行了协商,“他们竟认为我是小题大做,只愿意赔付4000元营养费,别的不想谈。”
吴小姐说:“我的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同时我接受了流产手术,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相关手术费,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他们却不予理会。”无奈,吴小姐将张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索赔近2万元。
法庭上,张先生夫妇表示:“狗咬人是事实,我们带吴小姐去看了,疫苗费是我们出的,但误工费与本案无关,营养费可适当支付,精神损失费没有,护理费与本案无关,不同意支付,流产手术费与狗咬无关。总之一句话,与狗咬相关的费用我们支付,无关的不支付。狗咬只伤害到腿部,没有咬破,而打疫苗也与原告流产无关。”
庭审结束时,因张先生夫妇不愿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法院只得宣布择日将作出判决。
通讯员 浦法 文醒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