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余言 记者 吴杰)“人体艺术”网站被封一案(快报5月24日曾作报道)昨日在雨花台区法院开庭,“人体摄影艺术家”毛建要求网络运营商赔偿名誉权损失5000元,并在不少于5家媒体上公开道歉。但是,网络运营商表示封站的原因不是网站涉嫌色情,而是网站没有进行登记备案。
昨天下午2点,此案在雨花台区法院第九法庭开庭。“艺术家”毛建,某网络营运公司宋经理,以及各自委托的律师到庭。毛建先出示了两份证据,一个是网站被运营商关闭时的显示截图,上面标明了网站被关闭的原因:网监查关,有色情图片,并且没有备案号。另一份证据是毛建与运营商客服之间的QQ聊天记录,客服告诉毛建:“露点的图片一律删除。”
为了证明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毛建请来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作为证人的一名毛建的合作伙伴说:“听说毛建的网站因为有色情内容被关闭,我便对他持怀疑态度,可能导致以后不再合作。”
针对毛建提交的证据及诉讼请求,被告网络运营商一方表示,关闭网站的原因并不是网站有色情内容,而是网站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进行登记备案。宋经理说:“没有登记备案的网站很多,我们已经关闭了一大批,只要没有登记备案,我们就有权关闭。”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