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之内,一名戴着眼镜、衣着整洁的男子在闹市两次偷肉时被市民发现。当这名男子被移交到派出所后,男子说出了实情,他偷肉一是为了自己吃,二是送给母亲。
11日上午9时50分,在郑州市同乐路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门诊部对面的一家放心鲜肉店门前,来买肉的张大爷刚把买好的肉放进三轮车里,一男子顺手就把肉拿走了。
放心鲜肉店老板黄先生说,也就一转眼的时间,老人扭头扶车把时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就把一袋子肉给拿走了。“我看见后就急忙喊,老人和市民听到喊声后急忙上前把男子抓住。”
男子被市民围起来后,在市民的劝说下男子给了张大爷50元钱,张大爷就把肉给了男子。可是,不到10分钟的时间,男子在同乐路与东三街交叉口附近一肉店门前再次偷肉时被市民抓住。
在南阳路派出所里,男子说他叫王胜利(化名),今年37岁。下岗五六年了一直没找到工作也没结婚。
据王胜利说,他的父亲去世得早,母亲最近跟着哥哥过。“端午节时母亲还拿了些粽子来看我,我想过节后去看看她,因为她也很久没有吃肉了,我就想给她拿点肉。”
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