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吴杰)王先生打来电话咨询,十几年前他就承租了自己村里的门面房做生意。之前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直到2006年才签书面合同,每个月租金1000元。为了好做生意,他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花去了一笔装修费用。现在房子要拆迁了,王先生问,他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
南京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夏少文律师表示,因为王先生所承租的房子不是公有住房,而是一般的商业住房,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拆迁不能得到补偿。不过,王先生可以就装修损失的部分,向拆迁单位要求一定的补助。
■今日在线
9:00-11:00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纯钢
14:00-16:00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星慧
电话:8478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