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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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高档房标准 是不是又该调整了
· 哪些捐款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 消协发出倡议:理性消费,不与灾区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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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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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捐款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 通讯员 楚天佑)汶川地震牵动着每一位中国人的心,大家纷纷解囊,伸出援助之手。记者从南京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公民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可享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等用于抗震救灾的捐赠,以及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进行抗震救灾捐赠的,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同时,为抗震救灾缴纳的特殊党费也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除以上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抗震救灾捐赠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税务人员也提醒,个人应当取得捐赠专用凭据,包括捐赠专用票据、汇款单、银行票据。如果是单位组织捐赠的,可以凭接受捐赠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确认后的名单以及凭据税前扣除。如个人自行捐赠的,将相应的捐赠票据或汇款单交由扣缴义务人确认后,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当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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