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已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每人涨50元。
通知规定,从2008年1月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经费来源由原渠道解决,即仍由市级公共财政安排,各区可以选择在老人节期间或是春节前一次性发放补贴。经统计,全市现有百岁老人209人,比2007年增加79人。其中:女性为172名,占百岁老人的82%;男性37名,占百岁老人的18%。全市现有百岁老人中年龄最大的111岁;全市百岁老人最多的区为鼓楼区,现有3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