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百态之六
宁愿少赚点租金,安全稳定放首位
潘阿姨是生平第一次做房东。2007年10月,她搬进在龙江的新家,打算将自己在湖南路附近的一套两室一厅租出去,以为新房的月供减轻压力。
潘阿姨将房源委托于一家中介,同时也发布到了网络上。当天,就有两拨人来看她的房子。第一拨是湖南路附近一公司的几位员工,对房子十分满意,而且对她开出的1500元/月的价格也没有不同意见;第二拨是省直机关的两位同事,二人同时也是研究生同学,相对那几位公司员工,他们对租金的承受能力就弱些,希望能降到1400元/月。潘阿姨一时间不知到底出租给谁。
第二天就是决定的最后期限了,她依然在矛盾:如果出租给公司的几位员工,都是年轻男人,万一以后有人跳槽或者闹出矛盾而退房或者有其他纠纷,房东反而会有更多烦恼;如果将房子出租给省直机关的两位同学,一是单位相对稳定,二是二人的素质相对较高,且不易因出现矛盾而影响房东收租金,可每月少的100元租金让她有点犹豫。潘阿姨最终将问题抛给了老公,在老公坚持“稳定第一,租金第二”的原则下,他们婉拒了那几位公司员工,而将房子以1400元/月的价格出租给了两位省直机关的员工。
快报记者 张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