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读者武女士咨询说,她和丈夫3年前离的婚,离婚后法院把之前她与前夫经营的美容店判给了武女士。今年年初他们又复婚了,复婚后这家店仍然由两人共同经营。但是经过几个月相处,两人仍然感情不和睦,准备再度离婚。武女士问,“现在美容店的规模已经比离婚时扩大了许多,如果再次离婚的话,我丈夫可以要求分得我的店吗?”
江苏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说,武女士的丈夫无权要求分割美容店。该店在第一次离婚时就已确定为武女士的个人财产了,不会因为复婚行为而再次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复婚后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武女士的丈夫有权要求分割在复婚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因共同经营该店所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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