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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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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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亡妻墓被盗案”开庭
香港大法官广东审案
  轰动境内外的“李嘉诚亡妻墓被盗案”昨天在广东高院开审,与以往不同的是,主持庭审的不是广东高院的法官,而是香港大法官White,作为控方出现的也不是广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而是香港律政司、“O记”(有组织犯罪及三合会调查科)重案组警员,辩方则是香港律师团,庭审全程用英语进行,一名女翻译负责对庭审内容进行英语和粤语的转换。广东高院一名审判长列席旁听。预计本案连审5天。

  案情:

  盗其妻遗骨勒索李嘉诚

  2006年大年初一,长实集团主席李嘉诚亡妻庄月明位于香港柴湾佛教坟场的坟墓被盗墓者破坏,香港警方高度重视此案,后查明,来自香港和内地的这伙盗墓贼从2005年8月便部署“标骨参”阴谋,涉嫌本案主谋的港人王均福及刘国新先在广州南北水果市场,招揽了在当地驾车送货的刘惠晃、刘惠志兄弟,再由刘氏兄弟找来3名内地男子协助作案。

  经多次“踩点”,他们在2006年大年初一晚下手,由刘惠晃与3名内地男子负责挖墓,因李嘉诚亡妻庄月明的墓穴甚为坚固,迟迟未能凿开。

  其间坟场管理员夫妇欧阳威及陈惠芳驾车返回,发现骨灰龛楼的电灯离奇地被人开着,遂前往查看。两人的行踪被留在车内望风的王均福、刘国新及刘惠志等发现,见盗墓难以得手,于是这伙人改变计划,洗劫坟场管理处。

  欧阳夫妇走到骨灰龛楼平台,遭四匪亮出牛肉刀及类似手枪物体威胁及蒙眼捆绑。贼匪继而挟持两人到坟场办事处大肆搜掠,最终劫去五万元现金及两万元财物。

  警方到场后,发现庄月明的墓穴被毁坏,墓旁留下两个胶箱,内有大批重型爆窃工具包括电钻、电风炮、铁铲、手套、牛肉刀及一支假枪。

  警方锲而不舍地追查接近一年,终在同年12月率先拘捕持双程证来港被擒的刘惠志及刘惠晃兄弟。

  两人交代,盗墓者一共有8人,目的并非盗取陪葬品,而是企图盗走李嘉诚亡妻的骸骨,用来勒索李家。

  根据刘氏兄弟提供的线索,香港警方于2007年7月拘捕3名港人,包括被指负责望风的清洁工人胡振声,以及涉嫌主谋的的士司机王均福及装修工人刘国新,并将各人送上法庭。只是胡振声因警方口供出现矛盾,获控方撤销控罪而得以释放。

  刘氏兄弟向法庭承认串谋勒索、盗窃、刑事毁坏和袭击四宗罪,被香港高院分别判刑5年及4年8个月,而被指本案主谋的王均福及刘国新被捕后否认控罪,由于控方要向3名在内地落网及被判刑的被告人取证,故该案最快明年才能开审。

  审讯:

  粤港法官同场审服刑犯

  今年年初,“O记”收到来自内地公安的一个重要消息,指同案一直在逃的3名内地男子,于2007在广州落网,并因此案被判处入狱5年,3人得知主谋在港落网后,表示愿意作供指证对方。

  不过,辩方不肯接纳3人在内地所作的书面供词,因此控方要安排3人出庭作供才行。但问题是他们正在广州服刑,并不轻易可到香港出庭。

  在得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及支持后,“O记”即与控方商量,决定向负责此案的高等法院法官提出,要求将本案法庭移师广州,破天荒地于当地召开特别法庭,听取3名内地服刑犯的重要证供。辩方并无异议,法官即批准有关申请。由于这次特别法庭极可能开创成为粤港司法部门互动举证的先例,加上也是两地法官破天荒地首度联席审理案件,内地及港警对此极为重视,决定将全过程摄录备案。

  庭审:

  服刑犯作为证人出庭

  昨天上午10点30分,香港大法官宣布庭审开始,昨天的庭审内容主要是提交证据,在法庭的左边,本来参加旁听的两名涉案港人王均福及刘国新(已被保释),据说人已经到达广州,但上午并未出庭,分别由多名香港律师代理。

  在控方提交了一系列证据之后,此次案件的关键证人黄细泉出庭作证。在控方询问下,黄细泉在法庭上陈述:2005年8月,刘惠晃(已被香港法院判刑)告诉他,打算到香港盗墓,等偷出了陪葬品后卖了分钱。于是他把身份证交给了刘惠晃,在广州办理前往香港的入境签证。

  黄细泉早在去年已经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判刑的原因就是本次盗墓案,目前他正在服刑。此次作为证人出庭,有点类似香港的“污点证人”,同时得到了香港检方的豁免。本案另外两名正在广州服刑的同案人也将在接下来几天的庭审中出庭接受控方询问。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5天案件的审理中,主要集中在调查取证方面,最后的审判结果仍在香港判决。

  有司法界人士指出,随着跨境犯罪问题增多,使香港和内地司法机构需要开辟一条能够兼容两地不同司法体制、但又能发挥互助作用的渠道。而正在广东高院审理的李嘉诚亡妻墓被盗案,成为两地司法部门就单一案件进行实务合作的契机。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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