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中国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吸毒贩毒 百岁老汉在家受审
· 患乙肝遭公司拒录 法院判求职者获胜
· 储户存折被克隆冒领 银行要承担三成责任
· 88岁老人疑不堪伤痛 将铁钉钉入后脑自杀
· 巧合!居民楼两年3对双胞胎出生
· 结婚缺钱威胁爆炸投毒 男子敲诈政府千万获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患乙肝遭公司拒录 法院判求职者获胜
  据《法制晚报》报道 因体检时被查出乙肝小三阳,高先生被一家公司“弃用”。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依据新出台的就业促进法,认定公司违反平等就业原则,判决其向高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据悉,在北京市的“乙肝歧视案”中,这是求职者获胜的首例,具有极大的判例效应。

  高先生原为上海一家公司的工程师。2007年4月,他接到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一位部门经理的电话,征询他是否愿意到该公司工作。

  高先生通过公司的笔试后,工作人员通知他体检。于是,高先生从上海的原单位辞职。

  2007年6月1日,高先生拿到体检结果,上面显示:乙肝小三阳。此后,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拒绝与高先生签订劳动合同,让其“回去等消息”,但再无音信。高先生此后失业6个半月才找到新工作。

  为此,高先生将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向高先生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审理此案主要依据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