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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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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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丧事 你怎么上鱼
客人认为晦气拒买单,最终饭店贴告示道歉
漫画 俞晓翔

  快报讯(通讯员 兴武 六法 记者 宗一多)办完丧事,南京六合区一居民王均在当地一家饭店摆酒席请客吃饭,不料饭店给每桌上了道“红烧鱼”,这让王均异常恼火:“刚办完丧事,你让我‘年年有余’,这不是咒我吗?”王均一气之下拒绝买单。饭店为索饭钱诉至六合法院。承办法官朱明来考虑到当地的风俗,最终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

  2007年8月的一天,在六合区一家饭店前台忙接待的陈莉接到了一个订餐电话,“两天后,我要用你们饭店的大厅请客吃饭,你们赶紧安排一下,定金下午就送来。”提出订餐要求的是六合当地居民王均。“我这是办丧事请客吃饭,虽然是喜丧,但千万别上坏我们当地规矩的菜,弄得我不吉利。”王均交完1000元定金后,一再叮嘱陈莉。

  见客人特意作了吩咐,在预订的那一天,陈莉很早就来到了饭店,安排员工摆设场地,并多次到后场跟厨师打招呼,千万不要出差错。

  到了中午,王均家中丧事办理结束,一批人来到了饭店就餐。不料酒过三巡,让王均忌讳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正在向来宾敬酒的王均突然发现,过往的服务员给每桌都上了一道红烧鱼。

  “怎么给我上了鱼?”他立即来火了,酒杯一放冲到吧台,当场揪着陈莉的衣领不放:“我当初怎么跟你交代的?你不知道我们这里的风俗啊?你不是咒我吗?”陈莉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愣了,问:“这是怎么了?一顿饭没有鱼,哪能叫请客吃饭呢?”

  王均指着旁边桌上的红烧鱼说:“我是办白事,你还给我上鱼,让我‘年年有余’,这不意味着我家还得再办一场丧事,你这不是存心让我晦气吗?”饭店的这个做法,让王均实在难以接受:“我告诉你,今天这饭钱全是你的,而且你还得在报纸上郑重给我道歉。”说完,王均气呼呼地带着亲戚们径直离开了饭店。由于协调无果,饭店将王均告到法院,索要1.8万元的酒席余款。

  “饭店这个做法确实不太合适,有悖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从事民事审判20多年的朱明来法官首先指出双方的不对之处,“但你吃完饭,因为一道菜而不给全部钱款,这也不对。”最终,朱明来法官将当地风俗与相关法律相结合,促成双方和解,“王均支付陈莉1.6万元的酒席款,而陈莉在酒店门口张贴道歉告示。”(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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