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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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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不能无视夏草报告
  夏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财务研究者。最近,他在个人博客上发表报告,认为有10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在其刚刚披露的2007年度报告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粉饰财务数据等问题。

  我们必须承认,夏草只是一个研究者,他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权力,因此他所从事的工作,只是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进行研究,他无法深入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尽管有的公司针对夏草报告已经发表澄清公告,但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夏草提出的质疑是否准确,显然更期待证监部门能够拿出一个权威的说法,因此,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对夏草提出的问题有一个积极的反应。

  上市公司造假,曾经对中国股市造成很大伤害。近几年来,尽管证监部门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的监控,但不可否认,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展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利益更多地渗透于股市,因此其信息披露造假有了更迫切的利益冲动,其造假手段也更为复杂、隐蔽。因此,揭露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造假行为,不仅需要管理层提高监管水平,更需要动员投资者的力量,建立起“全民性”的监管网络,使造假行为无可遁形。

  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对于上市公司发布信息的真伪,还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财务报告的审计权交给了会计师,但是会计师又是由上市公司出钱聘请的,这种制度很容易使双方达成利益共谋,从而共同制造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陷阱。因此,市场需要有像夏草这样摆脱了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链条束缚的独立研究者,他们应该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夏草的报告已经为证监部门提供了有针对性的线索,监管部门完全可以按图索骥,对这些公司展开调查,起码也应该针对夏草提出的质疑进行调查,拿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另外一点要指出的是,夏草所做的工作,毕竟是个人行为,有可能会出现失误,由监管部门进行调查,也是对上市公司的负责。

  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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