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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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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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热心代管物业 居委会吃力不讨好
  小区里化粪池堵塞、水管爆裂、楼道灯不亮……这些按理应由物管处理,而在花园路社区,有居民找人疏通完下水道后,拿着发票来找居委会“报销”。此外,每个月居委会还要自掏腰包帮居民垫付水费,花园路社区主任丁金宁大呼吃不消。原来,早在2000年初,花园路居委会开始尝试着代行辖区内小区居民的物业管理职能。但由于管理水平有限、难以收齐费用等问题,他们的代管工作举步维艰。

  代管小区物业

  居委会“创新”埋隐患

  花园路15号的3号、5号两栋居民楼,是1998年建成的老商品房。

  这个小区曾先后有过两任物管。第一家为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98年入住之初即开始小区的物管工作。第二家为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而后者恰恰是花园路居委会成立的物管。2000年初,开发商委托当时的居委会托管物业。一位知情人透露,那个时候物业管理还是个新鲜的概念,居委会成立物业帮助管理,在当时被认为是创新之举。

  而对于这些,居民们并不买账。原来,物业大换人,业主们并不知情。一位曾经的业委会成员表示,“自始至终,跟我们签过协议的只有仁恒一家,”他同时透露,要不是后来发现小区的会所被挂上了“花园物业”的牌子,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呢。“换物业这样的大事,怎么可以不征求我们业主的意见?”同时,由居委会成立的“花园物业公司”,搬进了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办公,更加剧了业主的不满。

  于是,在日后的物业管理问题上,业主对社区的“不合作”,就此埋下了伏笔。业主与社区关系也颇为紧张。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操作并不规范。其实当时居委会也是出于好意。”一位知情人透露。

  吃力不讨好

  花园物业陷入恶性循环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仅仅两栋住宅楼,一百多户人家,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可能是第一家物业公司撤离的主因。一个连专业物管公司都非常谨慎的问题,居委会的“花园物业”又有何良策?

  原来,花园物业的“优势”在于:充分利用居委会的人力,居委会与物业基本上就是一套班子,从而节省资金。但一套班子的弊端也逐步暴露:居委会本来就管理着一个社区千头万绪的工作。同时还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帮助居民解决保洁、安全、绿化、水电等琐碎事情。

  现任花园路居委会的丁主任,是在2000年底到任的。她同时也接过了花园物业负责人的工作。当时距离最初的物业交接已有大半年时间,最基本的物业费征收,也成了个大难题,一开始愿意交的没几户。

  在丁主任的努力协调下,居委会的物业工作有求必应。逐渐地,部分人默认了花园物业,交费的人多了起来。但最多也不超过总数1/3,共计每月1000多元。除了最基本的保安、保洁员支出,一旦出现了额外的费用,比如修理水管、下水道,这样的收入显然入不敷出。

  在最初开发商给予花园物业的一笔“开办费”花完之后,花园物业开始捉襟见肘,服务质量开始下滑。居民们对此不满,物业费交得更少了。而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下,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委屈,“我们加班加点地工作,却落了个‘吃力不讨好’。”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2004年,小区业委会成立,第一件事就是解雇花园物业。可没等到引进新物业,几位业委会的骨干成员就相继因病退出,业委会不久也宣告解散。

  尽管物业不复存在,居民们遇到任何事情,还是会习惯性地来找居委会。而因为费用问题,居委会常常无从下手。据了解,每逢下水道出问题,丁主任都是跑到辖区内的其他单位,请求免费清理。每个月,她都要花一个多星期的晚上,跑到每一户征收水费。自从2004年物业解散至今,收水费的工作也一直由丁主任承担着。

  对此,丁主任认为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居民们还是认可的,“不然也不会对我们这么依赖。”

  现在,丁主任最希望这个小区可以抄表入户,“每家都出户后,大家就可以直接去银行交费,不用我自己这么每个月跑了。”但是小区居民对此并不热心,“什么事都有居委会担着呢,水费不交也有人垫着。”小区自来水出户的费用由谁负担,至今没有协调好。

  见习记者 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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