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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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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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耍伤了眼 责任谁担
  ■律师在线

  孩子玩耍伤了眼 责任谁担

  快报讯(记者 宗一多)王女士打电话咨询说:“我6岁的孩子在公婆家门口与邻居的两个孩子玩耍时,不知哪个孩子捡到一个旧打火机,把其中一个小孩的眼睛烧伤了。”她说,她的公婆将烧伤的小孩送医院,现受伤小孩的家长要求赔偿,并说“如果不是你家小孩弄伤的,怎么你家大人将孩子送医院去”。王女士想知道该怎么办。

  江苏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张保强主任律师认为,民事责任主要根据过错大小来承担,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过错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王女士的孩子在造成邻居小孩眼睛伤害中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至于公婆将受伤小孩送医院治疗的行为,则不能成为孩子是否有过错的依据。

  [今日在线]

  9:00—11:00 江苏南京众盛律师事务所 许崇会

  14:00—16:00 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 王健

  咨询电话:8478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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