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为了违规收购工地废品,37岁的农民韩某几年间给予时任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第十八项目经理部王经理现金、礼金等物,并为其支付歌厅消费,价值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5月11日《京华时报》)
要说现在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腐败的官员级别不断“攀高”,人们都不会诧异。可当你知道为了收废品都得行贿,当收废品的都开始行贿,你,会不会瞠目结舌、无比震惊!
腐败现象无所不为地渗透到甚至像废品收购这样的领域,与我们惩治高发腐败的力度不强息息相关。这一两年来,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呼声不断,专家是一个又一个,道理是一套加一套,而事实上,如今因为腐败经济犯罪,即使数目再大,死缓不断,别说那些几万几十万的数目,搞个立功赎罪啥的(即使是假的),刑期便可大打折扣,优惠着呢!“划得来”的侥幸,让多少贪腐者前“腐”后继地以身试法!
收废品都要行贿,是对我们反腐败的一种极端挑衅和藐视——当腐败越来越“嚣张”地渗透到一些人们料想不到的领域,波及面越来越广,如果我们还不能在加强权力的约束和打击的力度上有效突破,“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就可能可望而不可及。
(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