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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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监督权并不高于名誉权
· “丢下工作扫大街”是什么思维?
· 疫情问责怎能“打苍蝇不打老虎”
· 司法正义无法靠“大接访”实现
· 哪些公务员适合扫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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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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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下工作扫大街”是什么思维?
  ■相关评论

  搜狐网转载这条新闻时,用的标题是“成都一区长率500名干部扫街 市民疑其作秀”。其实根本不需要“疑”,这本来就是作秀。你看,500多名机关干部扫大街的日子,恰恰是该区正式启动为期100天的“文明同行·共建共享”百日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日子。

  官员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扫大街的,如果上班时间可以去扫大街,那么自然也可以去搞联谊会、运动会、卡拉OK大赛等等,反正觉得什么重要就去干什么,唯独本职工作最不重要。这样一来,把本职工作放在一旁的这类作秀,向公众传递的是什么理念?倡导的是什么精神?就拿扫大街一事来说,该区总不至于糊涂到号召全市司机、工人、售货员等等,都停止工作来投身“百日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吧?既然司机、工人、售货员等等不能放下工作去搞卫生,难道官员就可以?笑话!   

  这次“机关干部扫大街”,折射了官员们依然觉得自己是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似乎唯独他们可以不按常理出牌——今天用这种逻辑做好事,难保明天不用这种逻辑做坏事。如果公众宽容甚至欢迎这样的“机关干部扫大街”,那么在他们用这样的逻辑来做侵害公众利益的事情时,公众还有反对的底气吗?(李知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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