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虽然有了相关规定,但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却遭遇“落实难题”——14至28岁的放假年龄规定,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被普遍忽略。
(《广州日报》5月4日)
这一“半天假落实难”局面,虽然尴尬,但并不让人意外。这既是“14至28岁”的“青年”定义所必然延伸出的问题,也是类似“青年”这样将特定人群作为对象的节日,均难免会遇到的操作难题,而从更深层的节日文化角度来观察,这也是时下许多节日在价值依托、精神传承上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困境——以“放假”这样显得粗浅、仓促的方式来落实节日的文化心理和人文意义,必然会问题丛生。
诚然,节日往往需要休假来充分展现、释放,但反过来,休假却不等于节日,这是一般假日与节日的区别,也是特定节日文化相对于休闲文化的区别。如果一个文化意义上的节日,只剩下“休闲”,那么无论放假与否、是否落实,其作为文化传统载体、依托的价值精神,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落实”,相反倒是散失、虚置了。
这些年,对于许多传统文化节日,比如端午、中秋等等,伴随“法定化”争议的,事实上更显焦虑的往往是:人们对这些节日文化含量严重不足、日益式微的担忧和不满——“除了吃(粽子、月饼),过节还剩下点什么?”无疑,这样的忧虑,不仅值得向端午、中秋等节日提出。
与端午、中秋这类拥有漫长悠久民族传统文化积淀的节日相比,“五四”的历史渊源显得要短促、浅近得多,但历史的短近,并不代表其文化内蕴、价值含量的浅显。相反,“五四”正是中国近代以来,新文化、新传统的核心、焦点,积聚着极为丰厚的文化精神矿藏。其中,所标示的“德”“赛”两先生,穿透近九十年时空,依然是当前改革开放的最新传统背景下,并不过时、尚须继续矢志落实的主题。
就此而言,五四青年节的“落实难题”,并不仅仅是一个休假的落实难题,而如果我们仅仅希冀以“半日闲”来显示其作为节日的文化地位、精神价值,那么,与其说是一种凸显,不如说是一种遮蔽、耗散——实际上折射了某种文化困境下的空洞虚化和无力无奈。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