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快评/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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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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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不得算入经适房计划
  今年9月底前,人均建筑面积15m2以下低保户全进廉租房

  拆迁安置房

  不得算入经适房计划

  继今年初江苏省政府通过了全省的住房保障规划后,记者了解到,计划近日已经被分解到各市县,全省今年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纯拆迁安置房不得算作经济适用房计划,这将使那些没有遇到拆迁的住房困难家庭,有望在今明两年住上经济适用房。

  今年全省将新增1.2万套廉租房

  近日,江苏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民政厅共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城市住房保障任务目标的通知》,确定今年住房的重要民生目标主要有三条: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各市、县要确保全省2008年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2万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万套,并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县市。

  不仅有具体数字,而且该文件还规定:全省各市县要在今年9月底前,将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2008年年底前,实现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经适房挤干“拆迁房”水分

  省房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论数字这次计划并没有增加多少,但今年将往年经济适用房里的水分大大挤干净了。

  以往许多市县,包括一些省外的国内大中城市,都会拿经济适用房去做拆迁安置房,用拆迁安置房来顶经济适用房的计划,以保障住房之名,达到推进拆迁、经营城市的目的。但这样,如果没有遇到拆迁,低收入困难家庭想申购经济适用房则申购无门。

  “而今年,我们要求各市县把拆迁安置房从经济适用房计划里剥离出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拆迁安置房是给了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的拆迁户,而且是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政策来供给,则可算经济适用房,否则就不算经济适用房,地方政策需另建经济适用房来完成省里分解下去的指标,这一指标年终将有结算,按完成情况实施优奖劣罚。比如南京,报上来的经济适用房是竣工200万m2,按60m2/套算,得有3万多套;但去除拆迁安置房以后这个数字降到了3300套。这意味着今后江苏将不允许拿拆迁安置房代替经济适用房,有了专门的经济适用房计划,非拆迁类的困难家庭申购就有望放开。

  快报记者 孙洁

  2008年江苏各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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