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处理过程中,男子竟将两套房子统统卖掉
为了两套拆迁安置房,江宁男子王某丧失了做人的底线。法院判决其中一套房归其前妻及子女所有,他却卖掉了那套房;法院再次调解,要求王某支付26万元房款,否则就以剩下一套房来抵偿,他不仅不给钱,又将唯一一套房子卖了!
分分合合原是为拆迁
谢亚琴,今年47岁,在这起案例中,她是受害人。而为了拆迁安置房,她与王某离婚后又复婚,复婚又离婚。
记者了解到,谢亚琴与王某本非原配,她是1997年带着两个孩子嫁给王某的。两人的婚姻没维持几年,2000年11月,经江宁法院调解未果,两人离婚了。
据谢亚琴称,在离婚后不久她出了次车祸,拿到了一笔补偿款。2001年初,王某得知自己所住的江宁方山街道高山村要拆迁,便特地跑来找到谢亚琴,要求跟她复婚,说是这样可以多拿点拆迁补偿。谢亚琴说,本来王某居住面积也不大,她的那笔车祸补偿款就用来加盖了一些面积。
2002年7月,王某住地开始拆迁,此时考虑到王某、谢某加上两子女才4人,如果拆迁只能得到一个中套和一个小套,因此经协商,他们又为谢亚琴的父母办理了常住手续,这样王某家里就有了6个人。
2004年4月份,拆迁安置房屋尚未拿到手,王某与谢亚琴又再次离婚了。这次是经法院判决离婚,此时,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订,他们“一家人”如愿拿到了两套各90平方米的安置房。
判决的房屋却被出售
2005年8月,王某拿到了两套位于江宁潭桥公寓的安置房,谢亚琴此时也找上门来要求分房,但是却遭到了王某拒绝。
原因是被拆迁的房屋是他婚前就盖的,谢亚琴没有权利来要房子。
随后谢亚琴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谢亚琴、两子女以及她自己的父母作为原告。谢亚琴要求分割房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某栋507室归原告5人所有。
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谢亚琴拿着判决书去索要房屋时才发现,归自己的那套房子已经被王某提前出售了!自己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一个人安然地住着一套房子,我们5人却没有房子住,这太不公平了!”
随后把自己的房子也卖了
此后谢亚琴及家人开始请求法院帮助,2006年10月份,在法院调解下,双方总算达成协议,王某赔偿谢亚琴26万元,其中10月12日前给付了8万元。其余18万元,每隔15天给付5万至3万,11月30日全部付清。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某不仅没有支付剩余的18万元,而且连人也失踪了。谢亚琴等人找到504室时,发现又碰上了上一次的情况——里面住上了陌生人,王某将自己的那套房子也出售了!
记者从江宁区法院了解到,拆迁安置房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是有问题的。王某的行为既不道德也违反法律,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谢亚琴要求撤销其交易行为的诉状。
快报记者 孙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