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牛、ST东海今日同时公告称,ST东海第一大股东并非海口食品有限公司,而是*ST罗牛,后者实际持有ST东海60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
*ST罗牛表示,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2008年4月25日下发了《关于要求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指出,2002年至2003年间,*ST 罗牛付款给海南省种猪场、海口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博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的4080万元,实际用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持有的ST东海6000万股股权。ST 东海第一大股东海口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是代*ST罗牛持股。对于该委托投资事项,*ST 罗牛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未在账面如实进行反映,亦未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ST 罗牛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整改措施,海口食品所持有ST东海6000万股股权系代*ST罗牛持有,所对应的收益和风险及权利和义务均由*ST罗牛享有和承担。
*ST 罗牛还表示,公司之前对该笔委托投资记为其他应收款,将在2007年度报告中做相应的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后续事宜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快报记者 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