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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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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活人墓”里的真问题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三峡库区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中国青年报》4月23日的报道着实让人吃惊。

  三峡库区、非法、活人墓,三个词一摆,不吃惊是不可能的。三峡很重要,非法很可恨,活人墓很反常,如此重要的地方,做如此反常而非法的事情,那还了得?但我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努力不让情绪顺着竿子往上爬,分清楚哪些是事实,哪些是附加在事实上的引导性大话,哪些是被大话夹带着的情绪反应。

  事实是,重庆市云阳县县城周边一些“火葬区”内的乡镇出现了大量活人墓,面积最大达42平方米,最小也有6平方米。村民说,这些墓多是官员和有钱人为自己或亲人修的。

  云阳县的确属于三峡库区,但活人墓与三峡没有关系,并不影响三峡工程,所以,“三峡”这个概念应该从“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的情绪反应中剔去。

  活人墓就是为活着的人预造的墓,看似反常,其实未必。中国自来有提前预备寿材、寿衣的习惯,国外也多有家族墓地。

  重庆云阳出现大量活人墓的问题,其实主要是其非法性。活人墓的非法性,在于农民售地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墓地设立未经民政部门允许。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一般性的非法行为,经过词语的精心遣用而变成为一个令人愤怒的重大问题。“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其实就是“惊现大量非法墓”而已。非法墓自然要处理,然而也要分析原因。我同意,殡葬需要管理,墓大到多少,小到多少,墓地设在何处,不应胡来。

  当然,我们是有公墓的,是有公共陵园的,村社也是有集中墓地的,这都是合法的。但这些合法的墓做得怎么样呢?“死人房地产”价格之高,达到了何种程度;殡葬业之暴利,又达到何种程度?每年清明前后,这些问题都会有集中的报道,查证不难,“死不起”已经不是形容词了。

  不要说非法墓暴利惊人,合法墓地可能更甚。非法墓的唯一问题,是未经民政和国土部门批准而已,没有必要附带更多的情绪和愤怒进去。

  未经批准的墓地,就离开了管理,可能带来很多问题。这需要有了管理的墓地能让人去得更安心。但如果有了管理,安葬会更加令人不安,要求大家服从管理岂不成了理屈词不穷?很多非法事情,都当如此看。如果合法的并不比非法的更令人满意,就不能只怪有人在非法领域里活动。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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