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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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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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水费捆绑征收 有啥意见你现在就提
  快报讯(记者 陈英)垃圾费怎么收?即日起,南京市法制办就《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网http://www.njzffz.gov.cn 立法征集意见栏目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在5月5日前可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北京东路41号,邮编:210008)。

  在该立法草案未正式“露面”之前,关于垃圾费与水费将捆绑征收的消息已经在南京传得沸沸扬扬,也引起很大的争议。昨天公布的草案中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委托供水、税务等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为收取”,记者了解到,如果草案通过,则可能的做法是家庭用户的垃圾费由供水部门代收,企业用户的垃圾费由税务部门代收。

  据悉,目前南京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垃圾费收费标准为:市区范围内的住户(包括居民户、暂住户、其他住户等均按实际居住地)为每户每月5元。草案中规定,垃圾费按照定额收费与计量收费相结合的办法征收,制定、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应当举行价格听证。因为这次只调整征收方式,不改变收费标准,所以不用举行听证会。物价部门表示,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现行征收标准,则会按照规定进行听证。

  困难群体可以不用交垃圾费,草案中规定,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免缴垃圾费,另外免缴的对象还包括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单位自行将本单位生活垃圾运送到垃圾场处置的,仍需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但应当予以优惠。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是垃圾费征收的主管部门,垃圾费收不上来,一直是市容部门所头疼的,本次草案中专门针对不缴垃圾费的行为列出罚则: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容部门按照每日3%。加收滞纳金。对单位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500元的罚款。

  有市民对自己不缴垃圾费的解释是“垃圾没扫干净,为什么要我缴钱?”此次草案中也同时规定了市容部门的职责: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按时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处理场所;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应当及时保洁、清理、复位作业场地;不得任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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