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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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一般不题词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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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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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给自己“定规矩”——
市长一般不题词题名
  快报讯(记者 陈英)市政府在做重大决策前多听群众、专家意见;市长、副市长一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副市长休假要事先向市长报告……日前召开的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给自己定下了不少“规矩”。

  按照这一“规矩”,市政府的领导人员要遵守诸多纪律,副市长、秘书长离宁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向市长报告,经同意后,应把外出、休假的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等有关事项告之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副市长一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市政府领导对送签的文件,无特殊情况,应在1至2个工作日内签批,等等。

  另外,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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