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之椿桦专栏】
一直以为自己还是个青年,但看了这个报道才知道我不是——据《人民日报》4月22日报道,经过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青年可以在青年节放假,当然是一件大事,但这一快乐却只属于14至28周岁的青年朋友们。法制办将“五四”放假的人群定为“14至28周岁”的依据,显然是中国共青团章程——团章的第一条规定,可加入共青团的前提条件为“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可以说,法制办把团员的年龄标准用于定性青年节可放假的青年年龄标准,无疑是不恰当的。
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团员不能等同于青年,1919年发生的那场青年运动,也完全没有“团员”与年龄的概念。因此,“五四”不只是团员的节日,而是所有中国青年的节日。那么究竟哪些人属于青年?这个标准也非常模糊。
《现代汉语词典》对“青年”词义的解释是“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但现如今,四十来岁的“青年作家”“青年企业家”“青年歌手”层出不穷,表明在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大大提高的当下,“青年”的表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网易在转载上述“青年节放假”新闻时,对“如何认定青年年龄上限”作了一项调查,截至下午4点钟的调查结果显示,近六成网友认为青年年龄上限应为30至35岁;逾两成网友认为应定为40岁。而在全国与地方的“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中,30至40岁的候选人与入选人所占的比例为最大。这些情形都意味着,从政府到民间,“青年的大龄化”已获得广泛认同。
当然,将“14至40岁”的人全部列为放假的对象,可能不太现实。这需要法律来确定,但新修改的放假办法恰恰忽略了这一点。显而易见,法制办临到放假才作出的解释是匆忙且有欠客观的,这个决定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将青年节的放假人群大大地压缩了,而是“14至28周岁”范围的定性如果长期适用,可能会误导人们对“青年”及“青年节”概念的理解——青年都是“14至28周岁”;“青年节”就是“团员节”。因此我认为,合理的做法是沿用此前放假办法的民主立法思路,广泛征求民意,最终确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具有公信力的标准,并写进法规,以平息争议,确保放假办法的严肃性与延续性。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有时事评论集《舆论尖刀》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