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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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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翻进沟 救援队收费17500元》后续
冒雪施救工人:早知这样,给500也不去
  快报4月1日曾报道,徐州人老郭在今年春节前的那场暴雪中遭遇车祸,虽然安然无恙,但救援费交了17500元,这让他很郁闷,觉得被宰了,于是他将救援方——某维修站告上了法院。昨天,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太多,庭审持续到昨晚8点多才结束。双方不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事件回放

  雪天车祸

  救援费17500元

  2008年1月31日,跑运输的老郭接了一单活,从宜兴运20吨布匹送到安徽砀山。2月1日晚上9点半左右,老郭的车在暴雪中出了事,在宁连公路60公里处,为了避让前方的车辆,大货车冲进了路边一条沟渠。他随后拨打了报警求救电话,1个小时后交警赶到了现场,表示由于时间太晚,而且车上载有货物,只有等到第二天才能找人实施救援。

  第二天上午9点多,接到交警通知后,一家个体经营维修站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带来了救援车辆并依靠附近农民帮助救援,忙了十个多小时,才将车上的货物转移到前来救援的货车上,并把跌落在沟渠的大货车吊了上来,将货物及货车运送到了附近停车场。事后,车辆保险公司认为救援费2万元过高,不愿意理赔。2月15日经过讨价还价老郭支付了维修站17500元,将自己货车开走后,把维修站告到了六合区法院。

  庭审现场

  农民工出庭

  都说拿的钱太少

  昨天下午2点多,六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维修站的一位工作人员首先出庭作证,他说自己来到现场后,就与老郭妻子说由于沟渠比较深,车辆损伤情况比较严重,只有请大型吊车才能将车辆吊起来,车上的货物也只能请人搬运。由于大雪天气加之临近春节,救援费用将会比较高,会达到两三万元。当时老郭妻子并没有明确表示拒绝,而是让自己开始救援。

  老郭这一方对此表示否认,他的妻子表示,自己家的货车以前也曾经出过事故,每次都是打电话给交警,由交警的救援部门前来实施救援。以前都是固定收费,所以这次事故后也没有想那么多,在救援前没有询问价格。

  张明文律师说,为了施救,维修站一共雇佣了4辆救援车辆,并以高价从附近村庄雇佣了32名村民前来帮忙,仅雇佣村民的费用就高达6400元。维修站称自己是一家个体经营企业,追求的是成本和利润,并不是慈善机构,收费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考虑到当时的天气情况,就算收费价格比平时高,也是情有可原的。

  老郭的代理人认为,维修站如果有道路清障服务,就应该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维修站仅应收2000元,而根据江苏省另一份文件,农民工每个小时最低工资为7.2元,支付每位农民200元明显不合理。当时现场也没有那么多的农民,而且来的农民大多是妇女和中年人,并没有帮上什么忙。而且就是因为有人来帮忙,导致少了一匹布,被收货方扣了部分运费。

  “我们去的时候不知道这么困难,要是早知道这样,别说200块,就是给我们500块也不去!”村书记和两个到达现场救援的农民在法庭上作证时,气愤地说。一位农民告诉法官:“到那里之后,我吃的是大糕,喝的是雪水,饿着肚子搬东西,真是苦死了!”

  不仅如此,货车和平板车的驾驶员、吊车的车主也纷纷出庭作证,他们表示,在那样的暴雪天气中进行救援,他们都吃了大苦头,实在是得不偿失,费用自然应该比平时高。

  由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太多,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8点多才结束。双方不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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