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法 记者 宗一多)一位年轻的网络工程师在遭遇车祸后,患上轻度精神障碍,动不动就打人、骂人,工作也丢了。秦淮区法院考虑到交通事故产生的严重职业妨害,依法提高了他的残疾赔偿金等级,伤者据此获得了54万元的赔偿。据悉,法院在判决中提高伤残赔偿金等级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冷某在湖南一家大型企业从事网络维护工作,收入较高。2006年3月21日的那场车祸,改变了他的一生。这天凌晨,来南京出差的冷某被张某驾驶的轿车飞速撞倒,其头部重重地摔在地上。张某反应过来后立即驾车逃逸,但不久就被警方抓获。警方认定,张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冷某经医院救治醒了过来,但性格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病房里,他动不动就辱骂医生,还打家人。他的父母很快发现,儿子的脑子肯定受伤了,鉴定结果证实了他们的猜测:“颅脑损伤所致轻度精神障碍,构成七级伤残。”
而冷某的公司见他精神状态不稳定,已无法工作,遂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冷某的病情竟然发展到连生活都不能自理。冷某随即将肇事者张某、车主沈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秦淮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各项损失共计64万余元,并向法院请求,按四级伤残的标准给付伤残赔偿金共计19万余元。
“冷某生活上无法自理,且已被解雇。客观上讲,交通事故对冷某已经产生了严重职业妨害”,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吴良根法官支持了冷某调整伤残赔偿金的请求。
但他同时认为,从七级调整到四级,幅度明显过大,故将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从七级提高到五级,即169008元。最终依法判决张某、沈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冷某损失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