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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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小账本员工追讨一年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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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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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问
  出租房屋的收入是否要缴税?

  黄先生:我住在白下区,有一套60平米的住房出租给别人,月租金1200元,听说出租房屋要缴税,是这样吗?如果是,缴纳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白下区房屋租赁办公室高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南京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地段每平方米每月的计税平均租金标准是不一样的,出租人必须向地税部门如实申报每月租金并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按照租金的5%缴纳税费。

  合同到期,房东能提高租金吗?

  王女士: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将要到期,但是房主表示如果要续租必须提高租金,我想知道私自增加房租合法吗?我有没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南京天哲律师事务所张锦超律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重新决定租金是完全可以的,因为他并没有在租期内要求增加租金,没有违反合同内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对于优先承租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我们认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是享有优先承租这一权利的。

  孩子的户口能否落在南京?

  刘女士:我在南京读博士后,户口在学校,老公的户口在人才市场,目前住在玄武区,我想知道我们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南京吗?

  玄武区公安局户政科英女士:刘女士是在校学生,属于集体户口,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孩子的户口是不能落在集体户口上的;而人才市场只能挂求职者本人的户口。如果孩子的户口要落在南京,刘女士必须在南京购置相应房产,否则孩子的户口只能落在其祖父或外祖父的户口上。

  实习生 赵沈宇

  孩子受伤,学校有多大责任?

  卢先生:前不久我的孩子值日周期间在学校打篮球,被破损的人造地皮绊倒,导致双腿骨折,花去1.6万元医药费,目前正在家休养。学校有规定在值日周期间不允许学生打篮球,那么这个事件中学校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王立宁律师:学校没有尽到告知学生和维修破损地皮的义务,因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当时地面破损的情况非常明显,并且你的孩子在打篮球前知道这一破损情况的话,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的责任比例划分并没有明确的依据。而学校“值日周期间不允许打篮球”的规定,不能作为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

  实习生 李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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