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旬,50多名南京老人踏上了开往南方的火车。在旅行社的组织下,他们在香港回归十周年后前往广东、港澳等地旅游。十来天后,这场本该皆大欢喜的行程却闹出了纠纷,25名老人因拒付“自费项目”,被旅行社告了。
向每人讨360元
原告旅行社在诉状中说,他们公司是一家配合政府老龄委从事养老旅游服务的公司,在盈利的同时更肩负着社会责任,公司开辟的“港澳、海南、广州、桂林火车四卧十三日游”推出以来,深受老年同志的喜爱。去年10月15日,在这家旅行社的组织下,53名南京老人组团前往。
旅程结束后,旅行社向这些游客补收两个“自费项目”,分别是160元的“夜游维多利亚港”和200元的“澳门环岛游”。在旅行社的催促下,超过一半的人支付了,可剩下25名老人却坚持不肯付钱。由于这些老人均为六合区居民,旅行社将他们告上六合区法院,向每个老人索要360元费用。
老人说旅行社应赔钱
昨天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5名老人代表坐在了被告席上。
82岁的老人陈某说,当初在香港维多利亚港时,香港当地的导游曾经明确告诉大家这个景点“不收钱”。“我们到澳门之后,就是开汽车带我们去一个景点,然后再原路返回,这怎么叫‘环岛游’了?”
几位老人先后向法官表达他们的不满。“澳门一个赌场说好不收钱,导游却收我们每人100元!”“桂林的‘小漓江’和‘七星岩公园’没有游览。”“海南的‘红色娘子军纪念碑’和‘万泉河风景区’没有去。”
老人们说到激动处,又指责说,旅行社始终不给他们景点的发票,这是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旅行社可能偷漏税,我们要向有关部门举报。”一位老人甚至指出,当初旅行社承诺从南京开往广东的火车是“专列”,结果实际上仍然是买票上车。他理解的“专列”就是:一列火车上的乘客只有这个旅行团。
“360元我们完全出得起,但实际上我们被宰了。”老人们说,经过他们的计算,旅行社应该倒赔他们至少700元钱。
旅行社感到很无奈
旅行社老板坐在原告席上一脸无奈。他说:“这两个自费项目,在发放给老人们的合同、行程单以及旅游指南上都清楚地写着,我们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这样的自费项目也是游客可以按照自己需要选择的,事实上这个团里就有老人选择不去的。”
他表示,由于现在有不少小偷专门在旅游景点把手伸向导游,所以关于自费项目的收费,都是采取结束后向游客收取的方式。而同样为了防盗和省事,旅行社和景点也往往是过一段时间才结算一次。
旅行社方面说,老人们的说法都是误会,实际上旅行社完全在按章办事,根本没有违约。
庭审持续了一整天,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并建议双方在庭后调解。
通讯员 合叶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