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尸骨案引出一起失踪案,但警方一直未能找到线索。后来警方抓获一名小偷,发现了失踪男子的物品,警方一路追查,抓获了失踪案的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交代了他雇凶杀害内弟抛尸荒野的过程,此案告破。正当警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惊讶地发现这些尸骨无法确认是失踪者的!
2008年2月4日,在历经近5年的审理,在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关押了近5年、一审被判死缓的“杀内弟凶犯”罗明军及其“同伙”马树贵走出了看守所大门。遭遇50年不遇寒冬广西北部,此时正是最寒冷的时候,但大街小巷仍弥漫着他们久违的热闹的过年气氛。
浪荡子行窃牵出尸骨案
马树贵是广西人,他是个游手好闲、偷盗成性的惯犯。早在1986年,年仅19岁的马树贵因盗窃被灵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出狱不久,又犯盗窃罪被灵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之后,1999年,他再次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半。
第三次出狱后,马树贵一心想改掉“浪子”的形象,好好做人。他当起了“帮客”,帮人插田、割禾、挖树坑……什么累活脏活都干。然而,一段时间过后,马某觉得这样太累太苦了,想想还是偷来得舒服和快当,最终又干起了老行当。2003年6月16日,马树贵深夜入室欲偷他人谷子时被屋主发现追赶,逃跑中被揪住的马树贵将屋主打伤,屋主愤而报警,马树贵第4次被“请”进了派出所。
对于这个惯偷,警方分析他应该还有其他案底,于是对马树贵家进行搜查。警方从一只旅行箱底部夹层里找到了一部手机和SIM卡。经核查,它们竟是邻村失踪一年的秦友曾使用的手机和卡号。
2003年2月11日,大境乡金竹村的秦福应到他承包的林场放牛,在一个叫“旱菜槽”的山沟砍修杉木枝时,发现了一具白骨,旁边还散落着衣物。山沟里怎么会有尸骨?秦福应想想不对劲,第二天到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对尸源进行调查。不久,邻村一名中年妇女来辨认,从衣物上看,她认为尸体是她失踪了一年的弟弟秦友(化名)。
法医验尸认定,死者死亡时间应为一年,与秦友失踪时间大致相同。秦友为什么会死在这里?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马树贵家里?警方围绕这些疑点对马树贵进行审讯。马树贵供出,罗明军花钱雇他将秦友杀害了。接着马树贵带着民警去指认了现场,正是“旱菜槽”这个地方。
警方迅速将罗明军抓获。经审讯,罗明军交代了他伙同马树贵杀害了自己内弟秦友的经过,与马树贵的供述基本一致。几天后,罗明军的2名“牢友”向警方反映同样的信息:罗明军告诉他们,他是因为将内弟杀害了被关进来的。从马树贵、罗明军的交代及相关证据,警方勾勒出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凶杀案。
上门郎不满懒惰内弟起杀心
罗明军是灵川县大境乡金竹村人,11年前他与邻村20岁的姑娘秦秀(化名)相恋。1997年罗明军来到秦家上门。婚后,罗明军在秦家任劳任怨,深得秦家老小喜爱。
秦秀的弟弟秦友自小身体羸弱,家中细活粗活一概不要他插手,他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初中毕业后,秦友停学在家,这一年罗明军与秦秀也有了自己的女儿,家务陡增。望着日夜为生计而奔波操劳的家人,秦友却视若无睹,成天不是睡觉,就是外出游荡。秦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方规劝。
秦友18岁时,秦母一病不起,不久撒手人寰,临死前,她交待秦父让秦友另立门户,要求将村里集体收入的分红中,秦父与秦友奶奶的份额归秦友。
2001年底,迎来了村里三年一次的分红,罗明军方发现秦友已另立门户,而秦父与奶奶的份额竟在秦友的门户下。心里觉得不公平的罗明军代秦友将秦友户头上的17000多元签收了,结果两人大吵了一架。罗明军想来想去,决定除掉秦友,这样自己才能在秦家站稳脚跟。
2002年5月初,劳教释放不久的马树贵到村里找活做,罗明军以400元的价钱将一块三亩大的果园翻土的活包给马树贵。一个星期后,罗明军来果园监工时,向马树贵道出久埋于心头的一块心病,出价5000元要马树贵除掉秦友,还称秦友身上有现金约三四千元,事成后,这些钱也归马树贵。近万元的交易,对一贫如洗的马树贵来说实在太具诱惑力了。两人一拍即合,商议谋杀方案:先由罗明军以修彩电为由,将秦友由大境骗至潮田乡,再由马树贵设计将其骗至桂林,然后在桂林伺机下手。
次日中午1时许,马树贵成功地将秦友骗上从潮田开往桂林的班车。下午3时许,两人抵达桂林,马树贵带着秦友四处闲逛,寻找作案机会。马树贵一直带秦友逛到次日凌晨2时许,喧嚣的桂林市安静了,秦友也被马树贵带到了一偏僻处。正要下手时,马树贵却闹内急了。等他从厕所出来,秦友已独自一人去附近旅社开房歇息了,失掉猎物的马树贵悻悻而归。
雇凶杀人后还想灭口
首次行动失利,马树贵不甘心,他再次邀秦友去桂林打工游玩。不知是计的秦友高兴地答应了。这天天没亮,马树贵以抄近路搭车为借口,带着秦友走进了山沟。当两人走到人迹罕至的“旱菜槽”沟边时,马树贵猛地将秦友摔倒在地,扑在他身上死死地掐住他的脖子,身体羸弱的秦友根本无法反抗,三四分钟后便失去了知觉。唯恐其不死的马树贵又将秦友拖到沟下的一个水塘里浸泡了五六分钟。之后打捞上来拖到沟边的密林里丢弃,同时把秦友身上的手机、50元现金搜走。
回到家换了一身衣服后,马树贵即找罗明军要酬金,罗明军以看到秦友之尸体为付款的条件。第二天上午两人进山查看了秦友的尸体,当马树贵提及秦友身上并没罗明军所说的三四千元现金时,罗明军说那不关他的事。马树贵尽管心中不悦,但怕事情闹起来于己不利也就不再吭声。事后罗明军分多次将5000元支付给马树贵。
2003年2月,大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旱菜槽”发现一具不明身份的白骨,警方对尸骨案进行调查,这对罗明军震动可不小,他觉得马树贵对自己已形成了威胁,说不定自己哪一天会栽在他身上,这个活口不能留。不久的一天,罗明军以叫马树贵到山上挖兰花草和白术为名,将马树贵骗至簸箕岭上,趁马树贵不注意,用锄头朝马树贵头部猛击。马树贵拼命逃跑,边逃边高呼救命,路过的三个烧炭者赶过来拦住两人,黑吃黑的两人胡乱编一个借口将三人搪塞支走。之后马树贵对罗明军发誓,杀秦友之事决不对人说起,罗明军悬着的心才稍稍放松,赔500元给马树贵而了结此事。
DNA报告缺席嫌犯无罪释放
案件审查结束后,2004年4月13日,桂林市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罗明军、马树贵提起公诉。桂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法院认定马树贵、罗明军犯故意杀人罪成立,当判处死刑,同时,“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可不立即执行。”判处罗明军、马树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法院将此案送广西高院复核。
然而,罗明军的律师秦祥然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因为他了解到,虽然警方对尸骨作了相关鉴定,但无法确认尸骨是秦友的,也就是说这件案子没有DNA报告。秦祥然经过一番考虑后,决定帮罗明军提出无罪上诉,但令人奇怪的是,面对自己被判死刑,罗明军、马树贵却没提起上诉。上诉期过后,罗明军最终提出了申诉,秦祥然也提交了申诉辩护词,明确提出罗明军无罪。
广西区高院复核后,认为此案“虽有一定的证据,但仍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检察机关经过审理,再次提起公诉。在庭上,秦祥然提出,公诉机关指控马树贵杀害秦友缺乏确切的时间,没有提取指纹和作案凶器;公安机关的尸骨检验报告只能证实该尸骨为男性尸骨,不能证明就是秦友的尸骨,即不能证明秦友是否已死亡;本案的证人证言都是间接证明,不能直接证明罗明军雇凶杀害秦友。
再审开庭过后不久,检察机关最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决定对马树贵、罗明军不起诉。几天后,马树贵、罗明军获无罪释放。
“检察机关最终撤回起诉,表明过去那种‘重口供轻证据’的做法正在改变,‘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越来越普遍地运用到司法实践中,这是令人欣慰的。”秦祥然律师这样对记者说。 王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