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版:淘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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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再期待二手房价格大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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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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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最近正打算和房主签约,可是房主突然说房价要上涨1000元/平方米才过户,搞得我非常被动,现在定金合同已经签过了,房主是违约吗?

  答:既然已经签订定金合同,那就证明你和房主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作为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问:买房合同都签了,但房主突然说这套房子是共有权房,现在他家人又不同意卖了,他想反悔撤销合同可以吗?

  答: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此之外,出卖人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出卖人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买房人还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能够证明房屋是共有,那么合同不能履行是由出卖人过错造成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解除后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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