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唯被封杀的消息传来,四处都响起了鸣冤呐喊之声,从业内同行、各路媒体到大批普通群众,声援、质疑不绝于耳,但同时,似乎也能看到一些人发表意见,说汤唯也是该有此劫——而就在大家争论汤唯到底冤不冤的同时,大部分人却忽略了这件事情中远比汤唯还冤的另一方,那就是请了汤唯做旁氏化妆品代言人的联合利华公司。
从2月中旬联合利华举办发布会宣布汤唯为旁氏产品的代言人,到3月上旬传出汤唯被封杀的消息,前后不过半个多月,刚刚开始执行的代言合约,不到一个月就不得不因为所谓“不可抗力”而中途夭折,邀请著名广告公司拍摄的电视广告,播了没多长时间也就只好封存废弃,上千万人民币的投入一夜之间就打了水漂儿,连个响儿也没听见。
而且,更窝火的是,这上千万的经济损失还没地方去追讨,甚至连个抱怨的地方也没有——去找广电总局说理?人家只是在自己管辖的广电系统内拒绝播你的广告,这是人家的自由。去找汤唯方面,这事儿确实也不是他们造成的,只能说成“不可抗力”,再说,人家自己还一肚子委屈呢。
广电总局的封杀令只是在该部门管辖的系统内传达执行,并不会下发给联合利华这个“无关”的企业,所以,联合利华公司是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得到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白白挨了这么一闷棍。广告不让播了,却连知道为什么不让播的机会都没有——其实,也不只联合利华不知道,到现在为止,似乎还没见谁能够确定地说出汤唯是为何遭到封杀的,广电总局那份关于此事的通知里完全没有提到封杀的理由,后来该部门领导接受访问时也只说“对事不对人”,但到底对的是什么“事”,也完全不说,这就很让人奇怪——尽管命令自己管辖的各个单位不许播放某些广告听起来也没什么不合理,但不知道是不是交通管理部门也有权不说任何理由就禁止某某人上街。
其实,如果封杀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以儆效尤,那就更应该说明原因——就好比家长打孩子,打完了总得说一声因为什么打的吧?否则,挨打的和旁观的都稀里糊涂,那不是白打了么?可是,很可惜,封杀汤唯这件事情,至今为止,还就是这么一片稀里糊涂。
东东枪:专栏作家。专栏文字散见《新快报》《南都周刊》等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