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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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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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说搬就搬 工人不干
公司突然宣布从主城区搬到高淳,员工要求厂方补偿
  投诉人:南京巨博纺织品有限公司服装厂员工

  投诉内容:上周末,我们厂领导突然宣布,服装厂整体搬迁至百里之外的高淳,并要求所有员工两天内必须离厂。可是我们很多工人都不愿意去高淳。

  公司突然欲搬迁至高淳

  今年28岁的韦权(化名),是一名外地来宁的务工人员,在位于大明路的南京巨博纺织品有限公司服装厂上班已好几年了。昨天上午,为阻止厂方搬家,韦权和数十名同事一起,用一把大锁锁住了服装厂大门。韦权和公司的纠纷,起源于服装厂的整体搬迁事宜。

  前天上午,韦权和其他300多名工人,突然被公司领导告知,位于大明路33号的服装厂,将于两天内整体搬迁至高淳。目前所有在岗工人,愿意跟着厂方到高淳的,赶紧收拾东西,分批乘坐厂方的搬家车,前往高淳上班。不愿意去高淳的工人,则自谋出路。尚未发放的一个多月工资,公司将在月底发工资时,一并结清。

  服装厂整体搬迁的消息一出,以韦权为代表的百余职工坐不住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愿去高淳上班,而又不甘心辞职走人。

  “工厂突然搬到高淳,到时候要到城里来办事,一点都不方便。再说签合同时,标明是在大明路33号,现在要求到百里之外的地方,厂方明显欺负人。”韦权说,前天开始,厂方就逼着他们搬家,并开始拆掉部分工人的床架。

  公司让员工“自愿”辞职

  事情已走到这一步,不愿意去高淳的工人,注定要另寻出路,可他们并不想按厂方给他们安排的路子——写下自愿辞职申请后走人。韦权说,目前,公司还欠职工将近两个月工资没发,“再说,公司突然搬迁到郊县,未提前通知,属于单方面违约,需要赔偿不愿意继续上班的工人违约金。”

  凡是不愿意去高淳的工人,看法大都跟韦权的一样,他们认为,尚未结算的工资必须在搬家前结算,违约金也得谈好,否则搬家免谈。

  “他们昨天就发给我们一个单子,上面说,我们是因为自己家庭原因,不继续在厂里上班,自愿申请辞职的。”韦权说,除工资和违约金,还有吃住问题,“说搬家就要赶我们走,这么短时间,我们外乡人哪里去找地方住?”

  据工人介绍,厂里每年都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哪一方违约,都要付违约金的。“我们不愿意去高淳的,走人可以,工资付清,违约金谈好并支付,立即走人。”一工人说,可厂方却不给出明确说法,所以工人们很生气,就锁了工厂的门,在事情解决前,阻止搬家。

  最终工人维权成功

  事情很快惊动了辖区政府部门,红花派出所、红花街道和秦淮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也先后赶到该服装厂,协调处理这起纠纷。

  该公司一姓陆的领导称,搬迁服装厂是去年就有的计划,确实应该在签订新一年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工人,现在突然宣布搬迁,确实不妥。这位领导说:“现在,政府部门领导来了,我们一起协调,妥善处理此事,一定不亏待工人。”

  昨天下午,记者从南京巨博纺织品有限公司服装厂了解到,应秦淮区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厂方正在加紧核算工人工资,并将于今天下午五点前,结清所有工人工资。而对不愿意去高淳继续工作的工人,厂方将给予一定补偿。在工资和补偿问题未解决前,该厂暂时停止搬迁,并保证所有工人有地方住,厂里的食堂也照常开放。快报记者 李绍富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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