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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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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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垃圾短信无“法”监管
  快报讯(记者 陈刚)针对电信消费的一些问题,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召集用户代表座谈。针对反映强烈的手机套餐和垃圾短信,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手机“套餐”公示。在垃圾短信的问题上,点对点的“垃圾短信”监管目前尚存在法律空白。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耿力扬表示,一些套餐的确带来了资费的下降,但套餐的复杂结构和限制性消费要求,往往让消费者不了解。今年,他们将要求运营商通过营业厅和网站公示资费套餐内容,并且明示相关限制性消费要求。

  消费者关注的另一问题是垃圾短信。对此,耿力扬表示,通过SP端口发送及通过运营商的行业客户端口发送的短信,比较容易监管。但直接用手机号(小灵通号)发送的垃圾短信,最难查处,而且无法可依。

  “既要治理垃圾短信,又要避免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隐私权,亟待法律给予明晰的界定。” 耿力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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