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8岁的老胥,在某单位干了近4年。为啥说是某单位呢?因为这两天老胥到劳动仲裁部门想咨询如何向单位讨要养老保险时,工作人员问他,“你是哪家单位的员工?”“我在双拜巷一家单位。”可单位名称老胥却说不出来了,想了半天来一句:“对啊,我干4年了,我的单位叫啥?”最后,郁闷的老胥只好打道回府。
4年前找工作没管单位名
老胥清楚记得,2004年4月,自己找到了一份活,招聘方说是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园下的一家教学设备公司。工作地点在岗子村电影机械厂附近一个厂房里,但没挂任何单位名称的牌子。
老胥说,他就是冲着这是大学里的公司来的,哪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事。后来填了几张表格,具体细节也记不清了。但他记得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只在2004年9月,跟私人老板彭先生签了一份一年期的承揽协议。而且自己并没有该协议的副本。据其所知,当时彭先生这家“单位”并没有营业执照。一共有20多人干活。老胥算是个小组长,领着五六个人做设备,大家都没有底薪,干多少活拿多少钱。
三次签署无抬头协议
转眼到了2004年8月下旬,“单位”搬迁到孝陵卫双拜巷内的一个厂房里。厂房外依旧没有挂任何牌子,大家也依然没放在心上。
2005年9月,老胥和“单位”续签协议,这次依然没拿到副本。协议上依旧没有抬头,没有公章,没有关于养老保险等的款项,有的只是甲方彭老板的个人签名。
到了2006年9月,这次连协议都没续签。“哎,不签拉倒,大家都是熟人了。有啥关系?”
第三次签协议是在2007年3月,这回老胥要了一份副本,但这份副本上还是没有抬头和公章。
仲裁部门也无法受理
今年3月,协议到期。彭先生不愿再续签了。老胥开始着急了,“我今年都58岁了,上哪找工作啊?我听人家说,单位得给工人办养老保险。我们都是农民工,大老粗一个,哪知道这些。”前天,老胥把此事跟彭先生的弟弟沟通过才发现,“单位”不可能给他办养老保险。前天,老胥和其他6名同事这才一起到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想申请仲裁。
当被问及单位名称时,几个人都傻了眼。老胥问其他同事,其他人也摇头。
昨天上午,白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复说,不知道单位名称,申请无法受理。
律师:
雇佣关系无法办保险
随后,记者联系到彭先生。他解释,自己做项目,挂靠在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园的一下属公司,与老胥等并无直接联系。虽然承揽协议做得有些不合规范,但其咨询过律师,签订的协议没有任何问题。这与劳动合同不同,不需要给老胥等缴纳养老保险。
针对此事,劳动仲裁部门解释,首先必须有用人单位,而且具有营业执照,老胥他们申请不符合条件,无法受理。据了解,像老胥等人,在一单位干了近4年,一不知道单位名称,二不知道用工性质的,还真是少见。东南律师事务所曹军律师认为,根据目前老胥所提供的信息看,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中,雇佣方是没有义务给被雇佣方缴纳养老保险的。见习记者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