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中,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屡出“麻辣语录”。
(3月5日《新快报》)
[潇湘一评]
中国为什么房价高企?相信许多人都能道出一二。比如政府部门寅吃卯粮、透支未来集中卖地,开发商心领神会构建价格同盟,以及居民在各种真假消息的“恐吓”或心理暗示下“买涨”,等等。但若说是“钉子户”推高了房价,相信很多人还是会大吃一惊。谁能相信导致中国房价狂飙突进的竟是几位拄着拐杖守卫家园的老太太?类似“推高论”委实只能当笑料来看。正如去年万通集团主席冯仑在一次论坛上抛出的“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
在此,我们不必考究钉子户在全国房价构成上究竟占有几成,只是站在权利的维度发问——“钉子户”真的如穆委员所说的那样“损害他人利益”了么?
明眼人都知道,钉子户和建筑工人一样,他们从开发商那里所获得的,无论是日积月累的劳动报酬,还是相关房屋的成本或收益,都是他们应得的。在“钉子户推高房价”的背后,恰恰是论断的提出者不能平等地看待每位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益。这种在权利方面不能一视同仁所导致的荒诞论断,有如主张“有些人吃饭导致粮价上涨”。
[快报再评]
这是一篇驳某政协委员的文字。被称为“女富豪委员”的委员张茵向政协大会提交的提案(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也被网民“猛拍板砖”。这很正常,有不同意见要讲嘛。
有政协委员和论者批评张茵与这个某委员没有兼济天下的全局观念。我和大多数人赞成另一种意见,代表、委员不是管全局的“准总理”,他们代表自己所在的选区和界别提出利益诉求,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两会不是理论研讨会,本来就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博弈,有表达才有在各方利益协商之后达成的平衡与和谐。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要通过,要变成有法律或行政权威意义的文件,它们也必须经得起社会各方的推敲,也必须考虑相对利益方的感受。
既然承认代表和委员有利益诉求是正当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对代表、委员的构成和选举(推举),相应地也要认真了,要讲代言权平衡。比如,本文提到的两个政协委员,一个是房地产公司老总,一个是企业家,他们的利益攸关方也有同等的话语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