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接送学生的专车途中发生自燃,两名老师救出两名幼儿后,慌忙逃离现场,对前来施救的村民谎称车上没人,导致另两名幼儿被活活烧死的惨剧。这起2007年5月12日发生在山东菏泽曹县的案件,当地检察机关已对刑事部分提起公诉,可民事赔偿部分,当地没有一个律师愿意代理,两名孩子的父母辗转找到青岛一名律师,近日当律师向法院提交民事赔偿诉讼时,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不予立案。
对于曹县人张庆良和张道松两家人来说,2007年5月12日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痛。早晨被校车接去上学,活蹦乱跳的孩子张恒和张斌,转眼被活活烧死,原本可以救他们的两名老师却在起火后慌忙逃走。
案发至今,张斌的父亲张道松仍对那一天记忆犹新,当天上午8时许,孩子就读的洋通小学幼儿园老师李启福、王洪梅开车到村里来接孩子,校车接了四名孩子后,行至曹县苏集镇田庄村西南十字路口南时,车内突然起火,李启福和王洪梅抱出了坐在前面的两个孩子,慌忙逃离了现场,坐在后面座位上的6岁张恒和5岁张斌不幸遇难。
案发后,当地警方很快将王洪梅、洋通小学幼儿园负责人郝美荣抓获。2007年10月20日,逃往烟台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周末被抓获。司机李启福现仍在逃。
案发后,洋通小学幼儿园负责人郝美荣、周末涉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逮捕;王洪梅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8年1月21日,曹县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没有审理结束。
“我们都是农民,孩子出事后一直想讨个公道,可法院至今不受理。”张道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停地叹气,儿子出事后,司机李启福没抓到不说,他们至今还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张恒的父亲张庆良只有一只手,母亲瘫痪在床,养个孩子不容易,现在日子过得更是艰难。张道松告诉记者,因为当地律师没人愿意代理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只好辗转找到了在青岛的山东和安律师事务所周鹏律师,近日,他们又去了一趟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但还是没能立案。
2月29日下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一名孙姓工作人员解释说,不受理此案,是因为当事人没有交纳案件受理费。
《半岛都市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