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地犯罪团伙已组建出“靓仔”勾引队,专门派去各城市酒吧勾引意志力薄弱的女孩。这些女孩被骗到广东后,立即被团伙控制起来实施“卖处”和培训,此后再转送往中国香港以及东南亚各地从事卖淫活动。
去年8月13日,深圳边检在对由香港地区入境处遣返的一批内地人进行审查时,一名陈姓湖南女子爆出重大信息。陈某说,她之所以被骗去香港从事卖淫活动,全是早年被广州一个犯罪团伙所诱骗和控制,才被迫进入到色情行业。
陈某交代说,2005年她通过朋友介绍与黄某、陈某认识,后受二人胁迫于2005年8月、9月和2007年的7月赴两个东南亚国家和中国香港从事卖淫活动,出入境时使用的护照是以12000元的价格从该团伙处购买的。办案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很快就将这一盘踞在广州的犯罪团伙予以捣毁。
根据被遣返者控诉和犯罪嫌疑人交代,陈、黄二人均属于一个盘踞于广州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在湖南等地以打工名义诱骗当地女子,或从其他犯罪组织手上买来内地女子,胁迫她们在广州市某地从事卖淫活动,其中有一部分女子还被安排到中国香港、新加坡、泰国等地,由他们在当地的联系人组织从事卖淫活动。
据调查,陈某和她同期在香港从事卖淫活动的4名女子都是由广州犯罪团伙操控赴港,她们过关所使用的证件均由陈、黄二人以每本5000元价格办理,但她们只要一到香港,证件就会被当地黑社会没收,而她们也只能在当地蛇头的监视下从事卖淫活动,卖淫所得她们只能分到1/3。
警方介绍称,该团伙控制着大批骗过来的内地女子,先在广州以5000到10000元的价格向客户提供“卖处”及性服务,以训练被控制女子成为熟练工。
据了解,2007年,内地警方就已破获多个卖淫团伙。办案民警称,这些团伙的成员多属内地人。这些团伙招聘长得帅的年轻男子,这些小靓仔的任务就是去内地各城市的酒吧玩,以勾引年轻女子上钩。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