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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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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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欠条想赖账 竟然自称是文盲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将学校门卫打伤后,王辉(化名)在学校的调解下写下了欠条,可事后又后悔了,坚称自己是文盲,签字时不晓得那是欠条。被告上法院后,他的谎言很快被揭穿。

  王辉37岁,没事爱喝点小酒。去年3月初的一晚,他又喝了酒,回家路上经过一个小学时,竟和门卫老头发生了纠纷。仗着酒劲,他一把将老人打进了医院。酒醒之后,王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并愿意赔偿老人的伤后损失。

  去年4月初,在小学校长和老师的主持下,他和老人进行调解。经过协商,王辉要赔偿老人伤后损失3000元,并在欠条上签字认可。可写下欠条后,王辉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当老人拿着欠条去要债时,王辉狡辩说自己是文盲,不晓得欠条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老人一怒之下把王辉告上了法院。法庭上,王辉辩称自己不识字,因此根本不晓得这欠条怎么回事。“我只愿意赔偿他的医疗费,我又没有上过学,那天我只是按照老师的要求,签下了检讨书,我根本不知道那是欠条啊!上面的内容,不是我真实意思的表示。”王辉说。

  法院调查后,发现王辉并不是文盲,他的文化程度其实为小学毕业。法院认为,王辉在欠条上签字,可以视为对赔偿老人伤后经济损失3000元的认可。而王辉读过小学,应该清楚欠条的内容,并且欠条是在经过调解协商后所签的,有小学文化的人,应该能听得懂调解的内容,所以对王辉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王辉需赔偿门卫老人伤后经济损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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