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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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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网民是更大的受害者
  ■热点纵论

  随着陈冠希昨天在香港发表道歉声明,宣布自己退出香港娱乐圈,延续一个多月的艳照门事件很可能就此落幕,沸沸扬扬的讨论也即将告终。但有一个问题仍悬而未决:这一事件中,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按常理推断,受害者自然是不雅照的男女主角。因为不雅照,他们身败名裂、事业受阻、遭人谩骂、被人声讨。而且,演艺界人士与常人相比,虽然具有钢铁般的意志,但经历过这次网络风暴之后,他们心里边或许会永远埋下一个阴影。有报道称,阿娇亮相“雪中送暖”慈善演唱会时,表情僵硬,唱歌走调,即是一例。这说明,即使他们如何善于演戏,在这个事情上也是装不下去的。

  这种受害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也颇值得同情。但在我看来,还有一种受害者却已经被我们早早忽略。此受害者是谁?答案很简单:广大网民。

  网民怎么能是受害者呢?网民是不雅照的传播者、窥视者、观赏者、津津乐道者,他们如何能够成为受害者?我仿佛已听到了反对的声音。但把此问题思前想后过一遍,我依然觉得大体成立,理由如下。

  自从有了网络之后,许多问题变得简单了,许多问题又变得复杂了。在纸媒时代,一个学人要把别人的几篇论文抄成自己的一篇论文,不仅要付出誊抄之劳,而且白纸黑字也更容易强化人们的罪感意识和耻感意识。但上网之后,这个问题变得简单了。抄手们只要找到几个母本,便可在电脑上进行掐头去尾、拼接再造的无纸化作业。这种做法既不会留下“作案”痕迹,也不会让人觉得罪恶滔天。所以一旦成为网民,一旦面对网络,我们的道德感或许会下降许多。

  艳照门事件亦可作如是观。那些艳照本来是陈冠希等人的私人物品,如今,有好事者把它弄到网上,其身份立刻发生了变化:原来的私人物品似乎变成了公共资源。网民们奔走相告,如获至宝,他们一边看一边骂,一边骂一边看。在这里,道德感已随风而去,窥视则具有了合法性,谩骂也仿佛具有了一种正义性,他们已不再思考该不该看的问题,却只是遵循着“不看白不看”的基本原则,而就在这种看的迷狂中,我们的道德指数又下降了许多个百分点。

  也许有人会说,演艺界的事情本来就是供大家娱乐的,拿道德说事,是不是搞得太隆重了?但我以为,罪感、耻感、道德感之类的东西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记得作家莫言曾经感叹,人们一上网,马上就变得厚颜无耻,马上就变得胆大包天。而在我看来,虚拟现实也并非虚无缥缈,我们在网上的态度和做法,最终有可能影响到真正的现实生活。

  康德说过: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网民们在艳照门事件中的种种做法表明,康德所谓的道德律令已化为乌有。杜克海姆在谈到道德现象时指出:“应当在‘疼痛’的地方,也就是在某些集体规范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地方去认识社会,而社会正是存在于这里,而不是在任何其他地方。”毫无疑问,艳照门也是一个让人“疼痛”的事件,但现在看来,除了陈冠希等人疼痛外,网民们却大都兴高采烈,仿佛迎来了自己的盛大节日。把疼痛转换成快乐,我们就失去了谈论道德问题的基本前提。

  于是,最后的问题也就变得清楚起来:陈冠希们当然是受害者,但他们只是有形、有限的受害者,而网民却成了无形、无限的受害者。这种伤害看不见摸不着,或许也不会被众人承认,但在我看来,却害处更大。

  (赵勇 作者系北师大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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