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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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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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京剧课”:教育的权力魅影
  ■第一视点

  教育部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关京剧的教学内容,并在10个省市区各选20所中小学进行试点。目前,15首京剧教学曲目已经确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都有一颗红亮的心》等经典“样板戏”京剧唱段都入选。

  (《现代快报》2月21日)

  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一直不乏传授和学习传统古典诗文的内容,因此,在同属于人文教育范畴的音乐课程中,引进京剧这样的民族传统文化,既是合理,也是必要的。

  不过,继续考察教育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的具体做法及相关内容设置——传统文化仅被限定为京剧,而京剧教学曲目更是被高度集中在“样板戏”的范围之内(15个曲目除了少数几个之外,大部分均出自当年的“样板戏”),疑惑和担忧也随之而来:难道只有京剧才算得上是传统文化,京剧的文化内涵、品质,难道必须主要由“样板戏”来传承?这样一种高度“样板化”的课程设置,究竟能“强化”怎样的学习意识、又能产生怎样的教学效果?

  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京剧固然是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但显然又并非事情的全部,不可能完全包办代替其他剧种同样作为传统文化的文化地位和内涵。即使在京剧内部,流传久远、脍炙人口的经典曲目、唱段也不胜枚举,何以高度依赖产生于文革特殊历史时期的“样板戏”,来集中作为它的代表?特殊年代的“样板戏”,今天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传统民族文化”乃至是“优秀文化”的集中代表,无疑让人殊为不解。

  近年来,各个层面的课程修订、教材变动颇多,而每逢这样的修订变动,相关争议总是不可避免。结合上述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梳理这些争议,不难发现,其所以惹争议的根本原因无非还是:主导这些事关教育选择的修订变动背后,总有挥之不去的权力魅影——教育的内容、范围,事实上总是权力单向裁夺、指派,而非权利自主的结果。

  在权利张扬、强调“思想解放”的今天,教育选择有形无形中依然遵照着“样板化”的生成思路和行事逻辑,这不能不发人深省、令人深思。(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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