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上海飞往青岛的航班上,李豌豆遇到了丁朝阳,他高大、英俊,富有。帅哥遇到美女,爱情顺理成章。然而,两人同居之后,丁朝阳却一直有所隐瞒——他的一个房间从来不对豌豆开放,他不断去别的城市寻找出走的前妻,而午夜那声突如其来的门铃声总是把他吓得要死。爱上了丁朝阳,才女李豌豆从此坠入迷雾。
阮锦姬不存在
我和丁朝阳在外面吃饭,吃着吃着,我突然落了泪,突如其来的眼泪让丁朝阳愣了,他握着我的手,说:“小豌豆,你怎么了?”我说不出话,只是哭,我觉得我的生活被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住了,无法挣脱。回家后,我所有的忍耐,在这个夜晚终于崩溃。我钩着他的脖子,一字一句地问:“亲爱的,其实你知道那个按门铃的女子是谁,是吧?”他看着我,满眼都是失魂落魄,慢慢低下了头:“不,我不知道她是谁。”
其实,我早就在寻人启事上知道她的名字的,许芝兰。而丁朝阳,却抵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早已知道了她的身份。当一个男人誓死要守卫一个秘密,我又能如何?
我不写字,阮锦姬也不出门时,我们就在她家的客厅里就着满地的阳光聊天,她懒懒散散地说着英国的见闻,我给她讲我的小说的构思。有时,我构思一个故事,正愁着支离破碎的情节不能环环相扣呢,经她一点拨,马上就巧妙得天衣无缝了。
偶尔,我会说起丁朝阳,她很安静地听着,笑得很恬淡。她总是称丁朝阳为你先生你先生,我心虚,就红着脸坦白了,说我和丁朝阳只是同居,并未结婚。
她愣了一下,半天,才说:“这样啊……”若有所思的样子。说着就点了一根烟,她抽烟的样子很美,袅袅的烟在指尖上盘旋,使她看上去更是性感了。
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神秘,起身去卫生间,按冲水按钮时,不经意间,瞥见地上有枚猩红的东西,亮而光洁。我以为是她不小心遗落的一枚发夹,便替她捡起来放在梳妆台上。捏在手里时,我的心,一下子冰住了,那不是一枚发夹,而是一枚彩绘指甲套,它像一枚楔进我记忆的钉子,那么牢固地被我铭记着,因为,我曾无数次在深夜里看它随着一声声的冷笑,探向猫眼。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像烫着了一样,飞快把它扔在地上。出了卫生间,阮锦姬懒懒地换着电视频道,说:“亲爱的,不是我的红茶把你的肚子喝坏了吧?”见我没反应,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我揉了一下眼睛:“没什么,可能坐太久了,有点头晕。”
我坐下,盯着电视。我不时用眼稍悄悄看她,试图在她身上,找出一点破绽,她盯着电视,看得很是投入。她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我又去一次卫生间,捡起那枚指甲,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借口该买菜了,告辞出门。
我没有去买菜,回家后,翻开电话本,翻到了李长风,在高中时,他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临近毕业,他曾苦苦追问我不接受他求爱的理由,我看着脚尖,想了半天,说:“我不喜欢爱吃零食的男生。”
而在7年之后,我却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因为,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本市的公安户籍管理处,我需要他的帮助,验证我对阮锦姬的怀疑。我报上名字,李长风长长地沉默了一会,就笑了,说:“其实我不爱吃零食。”
我说知道,请原谅我吧……
李长风的声音,暖得像三月的阳光,和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说了一会话。我耐着性子,听他讲某某同学的恋爱修成了正果,某某和某某终于分道扬镳,又回忆了一会往事,才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豌豆,这些年,你过得怎样?”我说还是老样子。他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你的每一本书我都认真拜读呢。”
我干干地咳了两声,清嗓子,表示有事需要他帮忙。他爽快而期待无限地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豌豆。”
我让他通过公安户籍网查一下上海是否有阮锦姬这个名字。果然不出我所料,上海并没有阮锦姬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