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同样遭受过失败婚姻的男女,走到了一起,然而结合不到3年,由于性格差异太大,最终又分道扬镳。离婚时,男方很恼火:“你带着孩子和我生活了3年,我在这孩子身上最起码花费了6万块钱,如今我们离婚了,我不能人财两空,这对我不公平,抚养费你得还给我。”为此,他委托律师,想起诉女方,讨要抚养费。
已届不惑之年的张勇曾经历了一场不幸的婚姻,7年前,离了婚。在随后的几年里,他过着孤独的单身生活。
2004年8月,在父母的压力之下,经过他人介绍,他和单位里的一个离异女同事黄丽走到了一起。周围同事对他们俩的结合都蛮看好的,张勇能吃苦,黄丽性格好、能持家,同时黄丽还有个才上小学的儿子,这样组合在一起,是个不错的家庭。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张勇和黄丽相互体贴、尊重,同时张勇还费尽心思,努力摆出一副“好爸爸”的样子,去讨好、关心继子,为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张勇甚至放弃了生育孩子的想法,“既然组成了家庭,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我一定要照顾好他”。
然而世事难料,在张勇再婚的第3个年头,他与黄丽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其间他还对黄丽拳打脚踢,夫妻关系顿时恶化。黄丽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黄丽的儿子由黄丽抚养。
接到这个判决后,张勇难以接受,“这3年来,我为了这个家庭牺牲了很多,其他的不说,光为了孩子,我就花了至少6万元。如今离婚了,他们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儿子也不会管我叫爸爸了。我这些钱不等于扔到水里了?”他找到黄丽要求返还孩子的抚养费,但遭到了黄丽的拒绝
为此,张勇找到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曹中伟律师,寻求法律帮助,要求黄丽返还继子的抚养费。